GB3836的本部分规定了Ⅱ类爆炸性气体环境由“n”型保护的电气设备的结构、试验和标志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15kV 直流或交流有效值的电气设备。
GB3836的本部分适用于无火花电气设备,并且也适用于那些产生电弧、火花或具有热表面的部件或电路,并且利用本部分规定的方法之一保护就不能引起周围爆炸性气体环境点燃的电气设备。本部分规定的几种不同的方法可以与 GB3836.1—2010规定的其他方法一起使用,达到保护目的。
本部 分 是 对 GB3836.1—2010 通 用 要 求 的 补 充 和 修 改,如 表 1 所 示。 当 本 部 分 的 要 求 与
GB3836.1—2010的要求有冲突时,应优先考虑本部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