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代替GB17401-1998《膨化食品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17401-1998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按照GB/T1.1-2000对标准文本格式进行修改;
——对原标准的结构进行了修改,增加了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包装、标识、贮存及运输要求;
——过氧化值计量单位meq/kg改为g/100g;
——参照QB2353-1998《膨化食品》对原标准的范围和定义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B17401-199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北京市卫生防疫站、湖南省卫生防疫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玉莲、唐细良、宋风英、韩宏伟、李宏文、周国成、梁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本标准于1998年首次发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膨化食品的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包装、标识、贮存及运输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谷物、豆类、薯类为主要原料,经焙烤、油炸或挤压等膨化工艺制成的具有一定膨化度的一类酥脆食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的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4789.3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粮谷、果蔬类食品检验
GB/T5009.3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5009.22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GB/T5009.37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5009.56糕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17404膨化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
3.1
膨化食品
以谷物、豆类、薯类为主要原料,采用膨化工艺制成的体积明显增大,具有一定膨化度的一类酥脆食品。
3.2
膨化
使处于高温、高压状态的物料迅速进入常压状态,物料中的水分因压力骤降而瞬间蒸发,导致物料组织结构突然膨松成为海绵状的过程。
3.3
油炸型膨化食品
原料经食用油脂煎炸或用经过调味的植物油喷洒、浸渍、干燥等方式而制成的膨化食品。
3.4
非油炸型膨化食品
原料经膨化器加温(调整水分)、挤压、焙烤、调味(或不调味)而制成的膨化食品。
4指标要求
4.1原料要求
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煎炸用食油脂需及时更换、防止油脂酸败。
4.2感官要求
具有该品种特有的正常色泽、气味和滋味,不得有异物、发霉、酸败及其他异味。
4.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理化指标


产品碳足迹 产品种类规则 纺织产品
维纶本色纱线
棉氨纶包芯本色纱
涤纶与粘胶纤维混纺色纺纱线
棉羊毛混纺色纺纱线
棉本色强捻纱
芳纶色纺纱线
棉包涤纶弹力丝氨纶双芯本色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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