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家用制冷器具类环境标志产品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其检测方法。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500L以下的电动驱动压缩式家用电冰箱、冷冻箱。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含条文,在本技术要求中被引用,即构成本技术要求的条文,与本技术要求同效。
GB 4214-84 家用电器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
GB 4343-1995 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动、电热器具、电动工具以及类似电器无线电干扰特性测量方法和允许值
GB 4706.1-9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通用要求
GB 4706.13-199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的特殊要求
GB/T 8095.1-1995 家用制冷器具 冷藏箱
GB/T 8095.2-1995 家用制冷器具 冷藏冷冻箱
GB/T 8095.3-1995 家用制冷器具 冷冻箱
GB/T 8095.4-93 家用制冷器具 无霜冷藏箱、无霜冷藏冷冻箱、无霜冷冻食品储藏箱、无霜食品冷冻箱
JB 4017-85 家用电冰箱噪音测量方法及限值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有效版本。
3. 定义
3.1 家用电冰箱(以下简称冰箱)
一个供家用的有适当容积和装置的绝热箱体,用消耗电能[量]的手段来制冷,并且有一个或多个间室。它包括冷藏箱、冷冻箱、冷藏冷冻箱。
3.2 冷藏箱
一个供家用的有适当容积和装置的绝热箱体,用消耗电能[量]的手段来制冷,并且有一个或多个间室。其中至少有一个冷藏室。
3.3 冷冻箱
一个供家用的有适当容积和装置的绝热箱体,用消耗电能[量]的手段来制冷,并且有一个或多个间室。其中至少有一个冷冻室。这些间室在规定的冷冻负载试验条件下,24h内能在每100L有效容积内冷冻4.5kg的试验包并能按规定储藏食品。
3.4 冷藏冷冻箱
一个供家用的具有适当容积和装置的绝热箱体,用消耗电能[量]的手段来制冷,并且有一个或多个间室。至少有一个间室为冷藏室,适用于储藏不需冻结的食品,并至少有一个间室为冷冻室,适用于冷冻食品和储藏冷冻食品在-18℃或-18℃以下。
3.5 耗电能[量]
冰箱在稳定运行状态下运行24h的耗电能[量]。它是在环境温度为25℃(SN,N,ST型)或32℃(T型)按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的。
4. 基本要求
4.1 产品性能应符合GB/T 8059.1-1995、GB/T 8059.2-1995、GB/T 8059.3-1995、GB/T 8059.4-93的要求;
4.2 产品安全性能应符合GB 4706.1-92、GB 4706.13-1998的要求;
4.3 企业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5.技术内容
5.1 产品不得使用CFCs类物质作为其制冷剂;
5.2 产品不得使用CFCs类物质作为其发泡剂;
5.3 产品应符合GB 4343-1995的要求;
5.4 产品的耗电能[量]应达到GB/T 8059.1~2的附录E和GB/T 8059.3~8059.4的附录D中耗电效率等级A级或B级的要求;
5.5 冰箱运行时,不应产生明显的噪声,其噪声的声功率级不得大于44dB(A)。
6.检验
6.1 对本技术内容中5.1条和5.2条的规定采用现场检查的方式验证;
6.2 对本技术要求中耗电量的测定按GB/T 8059.1~4中的方法确定;
6.3 对本技术要求中噪声的检验按GB 4214-84、JB 4017-85的方法确定;
6.4 对本技术内容中5.3的检验按GB 4343-1995的方法确定。
附加说明: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