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现行
导航:安全管理网>> 安全标准>> 行业标准>> 其他>>正文

铀矿冶设施运行所造成的气态(载) 放射性与有毒性源项的确定

标 准 号: EJ/T 1090-1998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起草单位: 核工业第四研究设计院
发布日期: 1998-12-30
实施日期: 1999-04-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23年07月25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铀矿开采、加工及其设施退役等过程中所形成的气态(载)源项的计算方法,所考虑的放射性核素仅限于天然铀系中的放射性核素。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