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重点
虽然ISO14001和OHSAS18001标准有诸多相同之处,而且无论在理论还是在实际中环境和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也多互相融合,但是从环境管理体系到建立完善的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并不能完全照搬过来,有些细节甚至是完全不同,在操作中应注意它们两者之间的区别。
1、OHSAS18001控制的方向是"组织的范围内"。无论活动常规或非常规、设备自供或外供、员工或访客,范围所及,无所不包。
2、OHSAS18001控制的对象是"不可接受风险"。那些从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组织方针角度衡量,超出组织所能忍受水平的风险是控制的重点。
3、OHSAS18001更强调人的意识与胜任。危险因素的构成很大程度上是"人失误"造成的,人不但要非常明确地意识到风险所在,还应始终保持一种正常心态,能够排除可能的心理生理因素所造成的操作失误。
4、OHSAS18001提出了对设备设施安全要求。危险因素的另一个组成是"能量、有害物质失控"和"设备故障",这是在建立体系时必须予以考虑的。
5、OHSAS18001更强调沟通与咨询。和培训一样重要的是通过有效的咨询、交流,才能实现"避免失误--失误情况下无害化--事故状态下减少损失"的处理原则。
在实际操作中,在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应该着重理解以下要点:
1、识别危险因素和评价风险
事故的产生因素众多,我们可以简单地从以下途径中了解:
别时,应确定典型过程/活动/服务,从中判断出那些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心理生理的、行为性的及其他危险因素,明确危险因素可能产生的风险。应该说,不同行业的组织在长期生产过程中,为确保生产处于安全有序的状态,都形成了一些惯例或模式用来实现本行业的安全卫生因素的识别评价等管理方法。在OHSAS18001标准里,从系统的角度指出了一个原则的方法来进行危险因素的识别和风险评价。标准中明确指出,这个方法要适合组织的具体规模、工艺情况;与组织的实际操作惯例、现有风险控制能力相适应;应能为对设备、培训的要求和确定运行控制的改进以及建立合适的监控方法提供依据。这是在建立OHSAS18001体系时必须优先考虑的,只有综合考虑组织的管理、工艺、操作、设备、人员培训、监控等多方面要素的水平,采用科学的识别评价方法,才能确定出准确的"不可接受风险",为控制消除避免其发生事故打下良好的基础。
2、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要求
OHSAS18001标准里,在条款安全卫生方针(4、2),法律与其他要求(4、3、2),目标(4、3、3)以及绩效测量与监测(4、5、1)中都明确提出了法律法规方面的要求,因此,在建立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时,必须明确适用于组织的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体系。我们国家目前的法律体系如下:
1)宪法中有关劳动保护的基本内容、刑法中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刑事责任的规定
2)劳动保护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劳动保护专项法(特定生产领域、特定保护对象)
4)劳动保护相关法(社会生活领域中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
5)劳动保护的国家及地方性的行政法规、规章、标准等
6)国际公约(我国加入了四项国际公约)及其他要求
3、信息咨询和交流
员工参与咨询或交流的内容应包括:用来进行风险管理的方针、程序的制定和评审,影响工作场所安全卫生状况的变化所在,安全卫生事务代表和管理者代表人选及范围。
4、运行控制
除了与不可接受风险有关的运行与活动应得到有效控制外,标准中还明确,为从源头上消除或减少风险,在以下过程应建立并保持作业程序:有关工作区的设计,加工,安装,机械设备,操作程式和工作组织(安全方面)以及它们的规定对人员能力的适应情况。5、测量和监测
根据标准的规定,采用定量或定性的监测应与组织的需要相适应;组织应主动进行组织表现与管理方案、操作标准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符合性监测;对事故、事件、职业病等其他不良情况进行被动的/反应性的监测。
以上所列为ISO14001认证企业在进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建立时所必须考虑与注意的,也是兼容体系的关键所在。不过需要说明的是,不同的企业所面临的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应选择合适的方法去满足标准的要求和达到企业的安全卫生方针目标,这样才能建立有效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卫生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