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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操作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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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0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02日

一、 在电梯行驶前电梯维修人员应做如下检查与准备工作:

1、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2、 开启轿内照明;
3、 每日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行驶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4、 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拔启,当层门轿门未完全关闭时,电梯不能起动;
5、 电梯平层准确度无明显变化。

二、 梯行驶中应注意事项:

1、 轿厢的载重量应不超过额定载重量;
2、 客梯不允许作为载货用,如必须要用须得到管理方的同意,并由专人陪同监护使用;
3、 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4、 严禁在层门开启情况下,掀按检修按钮来开动电梯作一般行驶;
5、 不允许掀按检修、急停按钮来作一般正常行驶的消号;
6、 应劝阻乘客在行驶中,勿依靠在轿厢门上;
7、 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它物。

三、 电梯使用中出现如下情况时,应停用检修后方可使用:

1、 厅、轿门全关闭后,电梯未能正常运行时;
2、 运行速度显著变化时;
3、 厅、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时;
4、 行驶方向与选层方向相反时;
5、 指令、平层、专用、外呼和楼层信号失灵、失控时;
6、 发觉有异常噪音,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7、 轿厢在额定载重量下,如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
8、 限速器、安全钳错误动作时;
9、 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10、 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臭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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