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202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发 文 号:交办规划函〔2020〕977号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0-06-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管各社团,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2020年6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920号,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今年6月29日至7月5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7月2日为全国低碳日。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绿水青山,节能增效”,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为“绿色低碳,全面小康”。为落实《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周密组织,突出主题
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助力交通强国建设”为主题,围绕宣传重点,以线上宣传为主,结合行业特色和地域特征,积极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广泛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一)树立绿色交通理念,服务交通强国战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交通强国战略为统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增强交通行业职工绿色发展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国低碳日当天,部通过微信、短信等平台发布践行低碳理念的倡议。
(二)宣传绿色交通成就,增强节能低碳意识。围绕各地开展的相关活动、做法及成效,大力宣传绿色交通发展成就。为配合部节能宣传周活动总体安排,《中国交通报》在节能宣传周期间开辟绿色交通专栏,宣传报道各地在运输结构调整、节能低碳技术、绿色出行等方面的经验和成效。
(三)开展节能体验活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部机关、各直属单位开展节能低碳办公倡议活动,推行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倡导干部职工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鼓励职工少乘或不乘电梯,办公区减少照明灯开启数量,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引导职工做好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在办公区电梯口、食堂等显眼位置张贴节能宣传周海报,营造节能宣传氛围。
二、高度重视,加强创新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组织总结绿色交通发展成就,扩大节能宣传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积极配合《中国交通报》等媒体,推荐、总结、宣传好绿色交通建设成果和节能减排突出亮点,及时收集活动图片和影像资料,提供鲜活的新闻素材和稿件,配合记者进行采访报道。
在发挥广播、电视和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的同时,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和短视频、动漫等新媒体手段,开设专栏宣传国家、行业、地方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和节能环保政策,宣传绿色交通建设成果经验和交通节能低碳技术,以新兴的视角和多手段的宣传方式表现发展绿色交通、共建美丽中国的决心和成效。
三、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部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效果,又要勤俭节约。
活动结束后,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本年度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20年7月2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及电子版报部。联系人:部综合规划司环境保护处周芳,电话:010-65292996、65293471(传真),邮箱:ghshbc@163.com。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