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应急管理厅 (局)、卫生健康委,各全国产业工会 ,行业 (企业 )联合会、协会 “安康杯 ”竞赛组委会 :
为进一步发挥广大职工群众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 ,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全国总工会、应急管理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 ,继续在 2020—2021年度全国范围内开展 “安康杯 ”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重要论述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以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为重点 ,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活动 ,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努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目标
扩大 “安康杯 ”竞赛参赛范围 ,吸引更多企业特别是非公、中小微、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参赛,力争企业参赛数和职工参与数逐年增长。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活动继续深化 ,作业场所的安全健康状况持续改善 ,职工安全健康的意识和安全技能不断增强 ,努力实现参赛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和职业病发病率下降。
三、竞赛主题和要求
(一)竞赛主题。
强意识 ,查隐患 ,促发展 ,保安康。
(二)竞赛要求。
各级竞赛组委会和参赛单位要围绕竞赛主题 ,面向基层、紧贴企业、依靠职工 ,充分整合社会资源 ,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竞赛活动 ,做到既与时俱进又适应企业发展需要、既围绕大局又贴近实际、既体现行业特色又突出区域特点。要突出竞赛重点 ,着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 ,提升企业和职工的安全健康意识和能力 ;组织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开展隐患排查 ,把事故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和职业病防治水平 ;开展劳动保护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维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合法权益。要把煤矿、建筑、交通、石油、化工、电力等高危行业和非公中小企业以及设备、技术、工艺落后的企业作为重点领域 ,把一线职工、农民工等群体作为重点对象。要把 “安康杯 ”竞赛与 “安全生产月 ”、《安全生产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结合起来 ,积极营造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 ,切实提升竞赛的质量和效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举办相关竞赛活动 ,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措施 ,减少人员聚集 ,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
在全国 “安康杯 ”竞赛组委会统一部署和领导下 ,各级 “安康杯 ”竞赛组委会要结合实际 ,制定竞赛实施方案 ,做好 部署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 ,动员更多企业和职工参加到竞赛活动中来。
(二)参赛报名。
参赛范围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各参赛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产业 (行业 )系统、企业联合会、协会组委会等隶属关系报名参赛 ,但不能重复报名。
(三)检查指导。
各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竞赛活动开展情况 ,加强调研和分类指导 ,及时总结经验 ,推动问题解决。各省 (区、市)间可根据自身情况开展交流互查。
(四)宣传报道。
全国 “安康杯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将运用各种形式 ,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参赛单位的先进经验。各级 “安康杯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两微一端 ”等媒介 ,加强 “安康杯 ”竞赛活动的宣传报道 ,不断扩大竞赛活动的社会影响。
(五)考核表彰。
全国 “安康杯 ”竞赛组委会将按照《全国 “安康杯 ”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试行)》的要求 ,对全国 “安康杯 ”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考核表彰。各级 “安康杯 ”竞赛组委会要按照通知要求 ,加强对竞 赛活动的组织领导 ,及时将本地区、本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开展 “安康杯 ”竞赛活动的情况、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反馈全国 “安康杯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 “安康杯 ”竞赛评比表彰的参考因素。联系人 :卢斌 010-68591840。
附件 :全国 “安康杯 ”竞赛考核评分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应急管理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