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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24年07月29日

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 文 号:建人函〔2024〕68号
发布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发布日期:2024-07-16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总工会,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和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部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快打造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助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举办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安排

  (一)大赛项目

  大赛设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砌筑工、钢筋工、防水工、管工5个赛项,均为单人赛。面向从业职工,不设学生组。 

  结合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特点、发展趋势和新技术、新装备应用情况,大赛同期举办古建筑工、乡村建设工匠、建筑机器人、燃气操作工等技术技能展示交流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比赛内容

  大赛以相关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结合行业实际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比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类,以技能操作为主,技术文件另行发布。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成绩分别实行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其中,砌筑工、钢筋工、防水工、管工等4个赛项,理论知识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为30%,技能操作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为70%;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赛项,理论知识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为20%,技能操作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为80%。

  (三)时间安排

  大赛分省级预赛和全国决赛两个阶段。

  省级预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各地赛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总工会等部门组织实施,原则上应于2024年9月底前完成。

  全国决赛拟于2024年10月下旬在安徽省合肥市举办。各地赛区根据预赛结果择优选派选手,以各地赛区为单位组队参加全国决赛;相关赛项2023年举办过省级竞赛的,也可依据2023年以来省赛成绩选派符合条件的选手参赛。

  二、组织领导

  本届大赛为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组建大赛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等工作机构,负责大赛的统筹协调及各项工作。

  全国决赛由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总工会及合肥市人民政府承办,中国建设劳动学会及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协办。

  三、参赛选手及组队要求

  参赛选手应为从事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一线职工(含一线教职工),年龄满18周岁以上,无不良从业记录。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在校的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全国决赛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单位组队参赛,各地赛区每个赛项参赛选手人数不超过3名。组委会将根据各赛项预报名情况统筹安排,最终确定各赛项参赛名额。

  四、大赛奖励

  (一)全国决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获得全国决赛各赛项前3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一等奖,并相应颁发金银铜牌;第4—10名颁发二等奖,第11—20名颁发三等奖。对各赛项成绩前50%但未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

  (二)获得全国决赛个人赛第一名且符合条件的职工,可在次年五一前夕由中国海员建设工会按程序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三)全国决赛各赛项获奖名次符合有关要求的选手授予晋升职业技能等级等具体奖励政策,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执行。

  (四)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对获奖选手、有关单位及专家团队给予奖励激励,对符合条件的比赛选手赛前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支持。

  五、有关要求

  (一)举办大赛是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激励广大从业人员技能报国、技能成才的重要举措。各地赛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协作,做好本赛区赛事活动的组织、选手选拔等有关工作。要积极发挥大赛对技能人才培养的促进作用,高质量开展好赛后技术点评,推动行业从业人员技术创新和技能水平提升。预赛工作结束后,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牵头总结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填写预赛基本情况表(附件2)。

  (二)各地赛区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做好参赛选手的资格条件审查、预赛组织实施、规范执裁和监督仲裁等工作,确保竞赛活动公平公正。预赛第一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竞赛管理主体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加强规范管理,做好裁判人员的管理与培训。赛事中设备提供、技术支持单位人员不得担任裁判长、裁判员等可能影响比赛成绩的职务。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

  (三)各地赛区要高度重视大赛活动宣传,统筹用好多种宣传方式,展示行业发展新貌和技能人才风采,弘扬工匠精神,增强社会认同,引导全行业重技能、强队伍、出精品。鼓励各地结合大赛开展技能人才服务、技能绝活展示、技术技能科普等活动,总结交流竞赛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我部将组织行业媒体开展专题宣传,请各地及时提供比赛花絮、宣传文稿及图片、视频等宣传素材。

  (四)各地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相关要求配合赛事举办地有关部门做好竞赛各环节安全工作。制定竞赛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按规定配备赛场消防设施设备,做好医疗急救保障、水电气使用管理等工作,加强参赛选手、裁判员、技术和赛务保障人员安全防护,为参赛选手等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加强安全操作提示,确保赛事活动安全有序。

  六、联系方式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联系人:吴 薇 010-58933100

  中国建设劳动学会

  联系人:夏 阳 010-68312022

      王 伟 010-6831518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司

  联系人:王宇坤 010-84207445

  中华全国总工会

  联系人:刘 欢 010-68591451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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