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
印发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
安监总管四〔2014〕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我局制定了《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推动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保证有效推进。各有关企业要积极开展创建,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各地区、各有关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联系(电话:010-6446385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4年2月24日
关于认真做好3-氯丙炔等5种危险化学…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
应急管理部本级2026年度部门预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公…
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危险化学品救援技…
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管理部2026年度拟录用公务员公示
应急管理部202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拟…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十部门公告: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等领域十…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劳动防护用品配…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