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委宣传部对外发布,包括苏仙区副区长周勇在内的多名涉苏仙区“4•3”王仙岭道路翻车事故的相关责任人,4日已被免职。此前,有媒体报道,3日17时5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湘LFG866的双排座货车,在郴州市苏仙区王仙岭景区道路景观提质工程植树返程途中,发生翻车事故,造成12人死亡、19人受伤。
老实说,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已成普遍共识和要求,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已成普遍准则和遵循,在历次重特大事故追责的板子越来越严肃严厉地打到具体人屁股之上的语境之下,湖南苏仙区“4•3”王仙岭道路翻车事故启动问责程序,先行免去相关责任人的职务并不显得特别突兀。距离千里之外,笔者不知道湖南郴州当地对这起事故及雷厉风行的问责关注度如何,反正在笔者看来,当地如此迅捷严厉地问责非常耐人寻味,值得每一个人尤其是肩负有安全工作职责的人作一番深度思考。
从中,我们可能会更深刻地明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绝不是一般性、口号性的要求或提法,而是实实在在、满满当当的政治责任和履职使命。谁若不能准确全面地把握其中精神实质和要求,谁若不能精思善谋如何将安全的责任使命履行到位,谁就有可能在这上面犯错误、栽跟头。或许,我们可以想见,苏仙区“4•3”王仙岭道路翻车事故发生之前,无论是分管林业的副区长还是林业局局长、总工程师等官员,对安全工作可能也讲得不少、强调得不少,甚至不乏带队检查之类的活动。根本的问题是,这些讲的、强调的以及带队行动等有没有真正做到既站到位又做到位,真正做到身到心到,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
从中,我们可能会更清晰地看见,安全生产压力和责任传递的路径,以及由此而压实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勿庸讳言,绳子总是断在最弱处。如果将安全工作或事故防控视作一个全链条全过程,那么就不难发现事故之所以发生的直接原因往往无一例外指向末端因素作用。问题在于,“上有千条线、下是一根针。”末端之所以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又往往反映出链条上层、过程前端已经存在或出现了种种情况。试问,苏仙区“4•3”王仙岭道路翻车事故的直接原因与分管林业的副区长、林业局局长等一干官员能有多少关联?然而,事故的背后却又直接指向这些官员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上的不到位、未尽责。更准确一点说,就是在安全生产压力和责任的传递上出现了断路,让安全生产责任落了空。
从中,我们可能会更紧迫地感到,抓安全工作不仅要能走在先干在前,还得有“两把刷子”。本质上讲,安全工作是项技术活,想做好安全工作,把安全职责担当起来,就得对安全工作有所了解和掌握,就得会运用所了解掌握的安全知识指导安全工作实践。舍此,就算把安全天天挂在嘴上,就算每每冲锋陷阵在安全一线,也可能是“痴汉锤大鼓——敲不到点上。” 苏仙区“4•3”王仙岭道路翻车事故的原因仍待查明,但有些原因很可能也是至关重要的构成,比如,对交通事故特点规律的认识不足、日常行车安全规定执行不严格、安全管理教育的不到位,以及对当天车辆、道路、人员的状况缺乏正确预判等等。
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按常理论,党的十八大之后,党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追责越来越严厉,尤其是历次的重特大事故发生之后,都有一大批责任人受到严厉的责任追究,足以令人闻者足戒,加而勉之。问题在于,一次又一次的事故发生又总是涉及到责任者的责任落空和履职缺失,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