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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后有无数双挑剔的眼睛盯着

作者:石永亮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2月06日

近日,笔者惊闻某央企上市公司在能源管理(主管1年后退休)、消防管理等原属于集团管理的业务下放的情况下居然以“三定”为名将仅有的8名从事安全管理人员减至6人!据悉,这种业务增加、人员减少的状况在一些工矿企业普遍存在。

本来,企业减员增效、打造高效职能部门本无可厚非,关键是定岗定编的策划是否合理。常言道:有多少人干多少事。这在其他行业中或许说得过去,但对于安全确实万万不能的。

因为:所谓的“三定”是人资部门根据集团领导的要求“拍脑袋”拍出来的,之前即没有与部门协商,也没有认真去学习和体会体系文件,可以说连部门职能都没搞清楚,理由响当当:“安全不就是管控吗,要那么多人干啥?”满口的“多控少管”,殊不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职责中按业务又可分为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能源、消防等多个大方面的工作。

事实上,就质量与安全相比,国家见诸于质量的文件规定相比安全环保可谓是少之又少,毕竟市场经济条件下其最终结果是由顾客决定的,但安全和环保体系则不同,虽说是企业自身决定和要求的,但上有安全生产监度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境保护局、职业病防治所等主管部门,下有分支工作有(仅以安全为例):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实施情况督查、标准化班组建设、设备设施标准化、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体系运维、特殊作业人员(起重、叉车、电焊、电工、电梯操作与压力容器等)与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公司安全例会与安全环保绩效考核、风险防控体系、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等等业务,

    由此可见,对企业而言,绝对不会比生产、销售、质量、技术、计量等的专职人员更多,合同可以少、产量可以降、质量损失可以上百万元,但安全无小事,是一等一的大事,毕竟世上“人是第一可宝贵的”(毛泽东语),决不可出现任何人身伤亡事故。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2010安监总169号文就有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201011月3日安监总186号文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第三条明确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

按比例折算,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5000人规模的工矿企业为例应在100人以上。然而,实际上,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基本做到了,但凡满足2%要求的企业并不多见。

   执行力理论这样告诉我们,员工与企业永远是结果与价值交换关系,毕竟结果是用多、快、好、省和安全五维来衡量的,加班、流汗甚至流血等苦劳绝不是结果,只有对企业有用的功劳才是结果,结果越值钱越会给企业带来效益,也即用顾客满意的成果交换成果的价值,而非使用欺骗、撒谎等手段。

高效团队理论有这样的说法,通过沟通,了解顾客需求,满足顾客需求。其实,就安全而言,不用了解就知道顾客(员工)的需求,那就是在工作中不受伤害,安全管理人员平日所做的一切无疑不是如此,但由于其结果对企业的影响很难体现(不像销售、技术等成果体现),不是用效益能来衡量的(除非出现伤害),或者说安全员一辈子成就不可能超过目标。也正是由此,安全员的效果体现不出来,所以,历来不受重视。

在安全一票否决的大安全机制下,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身后有无数双挑剔的眼睛盯着”,无疑,当安全事故发生之后,批评、职责、甚至处罚接踵而至,几乎所有安全线上的人无一幸免。

----毕竟“以无私成就有私”意思是先舍后得(老子语)是一种崇高的境界,当企业其他专业人员拿着丰厚的奖励时,可曾想过安全人员的内心感受?

     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不只是努力,而是要尽心尽责,就是一个合格、称职甚至优职的安全员,而非是在“影响消除与品牌提升”方面尽责。

                             201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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