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小煤矿关闭整治 专项监督 公开宣告 综合治理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辖区内小煤矿监管混乱、安全事故多发等问题,三级院联动开展公益保护专项监督,综合运用公益损害恢复、监管违法追责、犯罪行为打击等多种手段,助力推动当地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隐患。
【基本案情】
为推动解决煤炭行业“小、散、乱”和安全事故多发等问题,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出台《黑龙江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要求现有单井生产能力年产15万吨以下且不具备扩建到年产30万吨及以上规模的煤矿,2018年底前一律淘汰、关闭退出。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地区(以下简称四煤城)的小煤矿问题尤为突出,年生产能力在15万吨以下的小煤矿多达数百个。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18年6月27日至9月27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指示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要求,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黑龙江省院)以维护安全生产、生态安全为切入点,以公益保护为着力点,在四煤城组织开展小煤矿关闭整治公益保护法律监督工作。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哈尔滨、大庆、黑河地区及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机关共130人成立4个工作专班,依托一体化办案机制,坚持三级院上下联动,聚焦四煤城年生产能力在15万吨以下的387个小煤矿,进行“全覆盖”调查。
黑龙江省院针对煤炭领域专业性强的特点,组织4个专班干警集中培训,聘请10名煤炭行业专业人员异地交叉调配,提供专业咨询保障;配备无人机、GPS定位器、激光测距仪等装备,夯实技术保障;3次向省委书记、省长汇报阶段性工作,争取党委政府支持;10次下发书面指导意见,并深入专班驻地,指导推进调查取证工作。各专班聚焦“公益损害恢复、监管违法追责、犯罪行为打击”三个层面,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系统性的公益保护法律监督模式,采取实地调查、现场勘查、谈话询问、无人机航拍、卫星林相图比对、GPS定位测量、激光测距等方法,逐矿进行调查取证,审查文书资料25000多份,形成卷宗652册。
通过前期调查和线索研判,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将其中具有典型性的6件案件线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018年12月21日,黑龙江省院组织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四个市级检察院和鸡西市恒山区、双鸭山市集贤县两个基层检察院,在同一时间、按照同一程序,以现场直播的形式,在3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现场见证和全省三级检察机关的视频观摩下,分别对鸡西市鸡东县林业局、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七台河市生态环境局、鹤岗市环境保护局、鸡西市恒山区环境保护局、双鸭山市集贤县生态环境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要求相关行政机关在各自监管领域内依法履职,推动修复受损公益。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积极履职,迅速组织整改落实。鸡东县林业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推动整改,责令相关煤矿停止违法侵占林地行为,限期完成植树造林、恢复植被,相关煤矿涉嫌犯罪的,已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确认相关煤矿非法占地3834平方米,其中基本农田2457平方米,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堆放木材使用的农用地现已恢复原貌。七台河市生态环境局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整改,责令直接关闭煤矿62家,限期关闭7家,引导退出5家,其余通过资源整合、扩建方式达到生产标准的煤矿予以保留。鹤岗市环保局两次组织全市地方煤矿相关责任人召开推进会,并跟踪督办,对停产淘汰整合后保留的8家煤矿重新进行环评审批和验收,该8家煤矿现均已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完成了地面广场硬化等工作。鸡西市恒山区环境保护局已责令6家煤矿关闭停产,并要求3家保留煤矿采取措施确保水质符合排放标准。集贤县生态环境局根据相关煤矿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行政处罚、采取处理措施、完成清理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黑龙江省委书记、省长对检察机关开展此项工作多次批示予以肯定,认为“省检察院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打好‘监管失职问责+犯罪行为打击+公益损害恢复’三位一体组合拳,彰显法律权威,探索司法实践,取得十分显著成效,尤其是对小煤矿关闭整治工作起到震慑作用。”多家新闻媒体赴黑龙江省进行专访并集中报道,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宣传。
【典型意义】
本案中,黑龙江省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开展小煤矿关闭整治公益保护专项监督为抓手,以维护安全生产、生态安全为切入点,依法履职,主动作为,三级检察机关同步公开宣告送达诉前检察建议,有力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探索形成公益损害恢复、监管违法追责、犯罪行为打击“三位一体”的公益检察模式,体现了立体监督、接续监督、刚性监督的力度,以优质的检察产品为服务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