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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人的安全意识和企业安全文化见闻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19日


实例一,皮克林核电厂,在一次安全检查是发现一个空拉罐放在大门口,这时,他的营业执照有效期立刻被降到三个月,立刻整改。一个拉罐合都控制不了,安全上一定有漏洞。安全检查官是老大,省长,总理都不能干涉。如果你要干预,一是违法,二是真要出了问题,政府都得下台。如果整改通不过,被查到新的问题,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要重新申请,这意味着要启动反应堆停炉程序停产,损失就大了,谁也承担不起。经理,厂长肯定被炒鱿鱼。所以他们公司上下紧张得不得了。核电站的营业执照最长两年,最短三个月。在我国,至今,我们没有听说有哪个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因为安全问题吊销营业执照的。这也算是西方安全管理特色。

实例二,皮克林核电厂的一个巡逻员在巡逻时,开车撞上了火车,死亡事故。安省电力公司的副总裁亲自出马组织调查。

实例三,布卢茨核电站。二十多年前,一个焊工把胸前的一个防护板忘在锅炉里了,这台反应堆一直停到现在都没开。原因有几个,一是当时电力充足;二是启动程序非常的复杂,通常也要一年以上;三是随着时间和技术的发展,启动程序每年不断的更新和完善,而设备没变。要重新启动,得按规程标准换设备,所以一直没有启动。最近,能源紧张,又开始启动了,到2005年底,启动快两年了,还没完,几乎和换新的没两样。
 

实例四:CD厂的一个工人,在检查电锯时不按操作规定,把手指锯掉了。按理说,电锯的机械保护措施非常的完善,经过CSA认证的。被电锯锯掉的手指是不能接上的。其他方法切掉的手指可以接。工友把他送到医院后就不管了。回家养伤,工作没了,虽然有保险,但只够维持生存,非常残酷。加拿大国家机械操作安全规程规定,使用电锯时,不能带手套。但是在鸡肉厂或者肉食加工厂使用电锯,必须配戴带有钢丝的手套,因为该工种是在冷库中工作。保险公司根据切掉手指分长短赔偿,据说有个同胞,工作时切掉了一个指尖,按理应赔两万。如果手指关节以下,可赔二十万,结果他又闭着眼睛又锯了一刀。也不知是真是假。

这里的工会权利很大,是和政府,厂方对着干的,如工人的解雇和聘用,工人的工资待遇,福利,雇员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等等,政府和厂方必须通过工会,和工会谈判。但你出了安全问题,厂方解雇你,工会也无能为力。多伦多从2002年到2005年就有垃圾工人罢工,教师罢工,邮电工人罢工,工交工会威胁罢工,警察罢工等。这里的工会权利很大,是政府,厂方的对立面。例如工人的解雇和聘用,工人的工资待遇,劳动保护等等,必须通过工会,和工会谈判。工会可以派人直接到车间检查劳动强度和劳动保护。

老外们声称所有的处罚都是建立在事故调查基础之上。在事故真发生后,他们首先就是检查安全培训的环节,是否经过安全培训,这是区分企业和个人的责任问题。政府和各个企业都有着自己对事故的违规处罚办法。连带式的处罚是他们的特色。而解雇是最后的最有威慑力的办法。受伤至残,可能造成法律责任,造成社会负担(政府的负担),所以他们的政府高度重视。我国有相当的残疾人并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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