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例四:CD厂的一个工人,在检查电锯时不按操作规定,把手指锯掉了。按理说,电锯的机械保护措施非常的完善,经过CSA认证的。被电锯锯掉的手指是不能接上的。其他方法切掉的手指可以接。工友把他送到医院后就不管了。回家养伤,工作没了,虽然有保险,但只够维持生存,非常残酷。加拿大国家机械操作安全规程规定,使用电锯时,不能带手套。但是在鸡肉厂或者肉食加工厂使用电锯,必须配戴带有钢丝的手套,因为该工种是在冷库中工作。保险公司根据切掉手指分长短赔偿,据说有个同胞,工作时切掉了一个指尖,按理应赔两万。如果手指关节以下,可赔二十万,结果他又闭着眼睛又锯了一刀。也不知是真是假。
这里的工会权利很大,是和政府,厂方对着干的,如工人的解雇和聘用,工人的工资待遇,福利,雇员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等等,政府和厂方必须通过工会,和工会谈判。但你出了安全问题,厂方解雇你,工会也无能为力。多伦多从2002年到2005年就有垃圾工人罢工,教师罢工,邮电工人罢工,工交工会威胁罢工,警察罢工等。这里的工会权利很大,是政府,厂方的对立面。例如工人的解雇和聘用,工人的工资待遇,劳动保护等等,必须通过工会,和工会谈判。工会可以派人直接到车间检查劳动强度和劳动保护。
老外们声称所有的处罚都是建立在事故调查基础之上。在事故真发生后,他们首先就是检查安全培训的环节,是否经过安全培训,这是区分企业和个人的责任问题。政府和各个企业都有着自己对事故的违规处罚办法。连带式的处罚是他们的特色。而解雇是最后的最有威慑力的办法。受伤至残,可能造成法律责任,造成社会负担(政府的负担),所以他们的政府高度重视。我国有相当的残疾人并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