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类机动车拥有量迅速增长,数量众多的机动车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同时各种类型的机动车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伤亡事故时有发生,交通安全形势日趋严峻。因此,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深化交通社会化管理,扭转交通安全被动局面,最大程度地降低交通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带来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有利于推进安全社区建设。
1我国交通安全现状
仅2010年,全国共接报道路交通事故3906164起,同比上升35.9%。其中,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9521起,造成65225人死亡、25407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3亿。与2009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8839起,下降7.9%;死亡人数减少2534人,下降3.7%;受伤人数减少21050人,下降7.7%;直接财产损失增加1196.7万元,上升1.3%。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244起,同比减少32起,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269起,同比增加8起;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34起,同比增加10起。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3686652起,与2009年相比,增加1050895起,上升39.9%
1.1从发生交通事故的地区分布来看
东部地区事故总量大、死亡人数多,中部地区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多,西部地区一次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多。全国53.4%的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东部地区,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48.9%。
1.2从发生交通事故的时段来看
21个省(区、市)共发生了34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增加10起。周末事故多,44.1%的事故发生在周六、周日,共15起,同比增加8起。雨雪雾天气条件及湿滑路面事故多,共发生9起,同比增加4起,其中6起发生2月至4月,占雨雪雾天气以及湿滑路面事故的66.7%。
1.3从发生交通事故的车型来看
生产经营性车辆导致亡人事故比例高,一般货运车辆、校车肇事致人死亡增多。2010年共接报涉及人员伤亡的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造成的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国总量的29.9%和40.2%。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615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152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6起,分别占全国同类事故的49.4%、56.6%和76.5%,所占比重上升。7%的事故死亡人数系营运客车肇事导致,同比下降14.4%。29.7%的事故死亡人数系一般货运车辆肇事导致,同比上升2.7%。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肇事导致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0.4%和3.2%。
1.4从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来看
城市道路、县乡道路事故上升。2005年至2009年的5年时间里,城市道路仅发生4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而2010年城市道路发生5起,同比增加5起。县乡道路发生8起,同比增加3起。
2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
2.1机动车驾驶人
驾驶人驾驶技术的好坏、安全意识的强弱、应变能力的高低都直接影响安全行车,在当前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驾驶人仍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群体。在我国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违法超车、违法占道行驶、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是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
2.2非机动车驾驶员
在我国道路交通方式中,由于自行车出行还占一部分比例,骑车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也很大。很多骑车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经常发生乱闯红灯强行猛拐等行为,这不仅扰乱交通秩序,也危及自身安全。此外,还有人力三轮的驾驶员,这些虽在整体中所占构成比重较小,但也是交通事故隐患需要预防。
2.3行人
行人交通是我国交通构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人交通安全的问题,往往是因交通行为不当与其他交通方式发生冲突而产生的,行人在道路上行进或停留时,如果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就会干扰交通秩序,引起交通混乱,进而引发交通事故。这与有关部门法律宣传不到位有关,应加大针对行人的交通安全预防工作,通过一系列行人安全对策措施,改善行人通行条件,引导行人养成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努力减少和消除行人事故隐患。
2.4车辆
车辆作为道路交通的主要工具和重要载体,其性能、质量、状况等对交通安全影响极大。机动车构造复杂、行驶速度快、危险性大,是车辆安全工作的重点。机动车辆机件失灵,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其后果具有突发性、严重性的特点。
2.5道路
道路是供车辆、行人交通活动的基础设施,是道路交通的物质基础之一。道路狭窄、路面质量差及交通设施不完善等不同程度影响交通安全。
3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推进安全社区建设
3.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交通安全工作是建设安全社区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保障交通安全工作开展的必要人员、装备和经费。要严格按 “一岗双责” 要求,把交通安全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岗位、具体人头。对较大以上安全事故,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规定实行问责。
3.2加强督查,确保有效
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检查督查和指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督查,根据各阶段工作安排,开展阶段性督促检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逐一提出整改意见并登记造册,明确每一处隐患的整治措施、整治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治完成时间。
3.3标本兼职,长效管理
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下大决心、抓大排查、动大手术”的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对安全隐患整治完毕的,要组织检查验收;整治未达到要求的,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要及时总结和宣传,并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3.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以文化活动为载体,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强化全民文明交通意识,积极参与到安全社区建设中来。依靠发放宣传单、社区夜间安全喊话、惠民电影工程下村居和安全宣传月等多种宣传方式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安全社区创建,提高全民对安全社区创建的知晓率,同时,充分利用“村村通”工程,定时播放交通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安全社区创建的良好氛围。
3.5加强培训,提高意识
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工作,如通过开展安全知识抢答赛和播放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的形式,来充分调动居民的积极性,同时,以会代训的形式,加强交通安全培训,提高居民自我防范伤害、事故的意识。
3.6开展演练,提升素质
积极开展交通事故应急演练,不断提高人们避免事故、防止事故、抵抗事故的能力,提高对事故的警惕性。培训和应急演练有时候是互相联系的,我们可以在培训之后进行应急演练,群众更容易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应急队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上报值班电话和值班人员表,确保应急通讯畅通,以便在事故发生后能在第一时间知悉事故情况,确保上报下达、传递到位。一旦事故发生,按照分工要求,立即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力争最大限度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