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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里社区门卫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2月18日

为切实做好社区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区正常秩序,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二、门卫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积极主动做好门卫值班工作,不得擅自离岗。认真做好联络工作,及时传达、报告有关情况。
        三、热情接待来客,非社区人员来访执行会客登记制度,经电话与有关领导和各中心联系并获其同意后方可入内;遇到群众来访,应先报告党政综合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接待,未经许可不得放人进入办公区域;对携带公共财产出机关者,没有手续一律不准放行。
        四、严禁闲散人员进入社区办公大楼。对寻衅闹事、威胁社区安全、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的人员,值班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置或报告、报警。
        五、当班人员要及时做好门前“四包”(即包市容整洁、包卫生清洁、包绿化完好、包设施无损),并保持服务大厅全天清洁。一楼办公大厅不得随意堆放各种物品。如需要短期存放,应在合适位置存放物品,并配合相关科室三日内完成发放处理工作。
        六、门卫人员必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坚持夜间巡逻查看,搞好“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确保社区办公区域安全。由于门卫人员失职造成损失的(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应追究门卫人员的责任。
        七、值班人员在岗位不准喝酒、打牌、下棋等。值班人员因擅离职守,造成事故、案件发生,造成国家、个人财产损失的,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八、值班人员应做好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特殊情况离岗须经办公室批准,并确定临时值班人员后,方可离开。

        
        金水里社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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