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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8月19日

各村委会、乡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靠实市、县文件精神,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构建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更好的适应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乡实际,就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齐抓共管道路交通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随着全社会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发展及车辆保有量的迅猛增长,交通流得到爆发性增长,各种交通事故频发,恶性交通事故也接连不断。我乡随着“村村通”道路硬化工程的实施完成,农村交通运输条件的巨大改善,农村摩托车、小车大面积普及,交通安全形势面临严峻考验。各村各单位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刻理解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本要求,切实增强紧迫感,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各村各乡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和以人为本的观念,落实科学发展观,把道路交通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村各乡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及时沟通,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牢固树立预防第一思想,共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工作。建立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运行协调机制,由乡安监站牵头,乡派出所、公路等部门参加,每季度召开一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研究和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强化源头管理,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各村各乡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源头管理。
      (一)开展路面行车秩序的整顿。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小组牵头各村各乡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道路主干线、事故多发路段和县乡村道路的监管,加强路面查纠力度。加大对超速 、超载、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无证驾驶、拖拉机违法载人等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从严处理各种违章驾驶行为。继续深入开展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三类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死面,从根本上扭转路面行车秩序。
      (二)加强学校周边和学生往返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乡镇政府密切配合教育部门,深入开展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坚决制止学校使用报废车辆、低速货车、拖拉机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师生以及超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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