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1、工作目标:强化经济责任审计。
2、具体措施:在党政正职任期内、任期届满或任职期间晋升、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前,均由局办公室或委托审计部门对其任期经济责任完成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进行审计。加大对涉及人、财、物管理和行政审批、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审计力度,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抓好“四个对接”:与干部管理工作对接,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考察、任免、表彰奖励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并记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与责任追究对接,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分类问责,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案件线索,审计部门必须依法依纪及时移送纪检监察等相关机构;与审计整改对接;与预防腐败工作对接,根据审计结果,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3、完成时间:12月底前。
4、责任领导: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承洲、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岳金林,责任科室:办公室。
(八)谈心谈话制度。
1、工作目标:加强与党政正职谈心谈话活动,重点了解其思想、工作、作风和廉政勤政情况,提出要求。
2、具体措施: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同所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其他班子成员同所分管科室或联系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局党组负责对新任党政正职进行任职谈话,纪检组负责对新任党政正职进行任职廉政谈话。对党政正职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由局党组、纪检组和办公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分工及时提醒,进行函询和诫勉谈话。
3、完成时间:12月。
4、责任领导: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责任科室:办公室。
(九)施政行为公开制度。
1、工作目标:加大党务、政务和事务公开力度,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2、具体措施: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大党务、政务和事务公开力度。党政正职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干部选拔任用、重要活动等情况,要做到即时公开;三公经费、财务状况等情况,要做到定期公开;年度工作计划、执法计划、制发的规范性管理文件等,要做到长期公开。公开途径包括公开栏、网站、文件等形式。
3、完成时间:全年。
4、责任领导: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承洲、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岳金林,责任科室:办公室、综合科。
五、落实对重点岗位监督的具体措施
(一)重点岗位公示制度。
1、工作目标:对具有行政审批、执纪执法、资源配置、资金管理、人事管理、物资管理等权力的重点岗位信息进行公示。
2、具体措施: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重点岗位,明确岗位权力和责任,设定清晰的工作流程,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重点岗位的名称、职责、人员等相关信息。
3、完成时间:8月底前。
4、责任领导: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责任科室:办公室。
(二)风险防控制度。
1、工作目标:对重点岗位实施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措施。
2、具体措施:按照《襄樊市全面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襄办发[2010]24号)和《襄阳市安监局腐败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襄阳安监[2012]26号)的要求,查找重点岗位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实行分权制衡、分险设防、分级预防监控。
3、完成时间:12月底前。
4、责任领导: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岳金林,责任科室:办公室。
(三)监督检查制度。
1、工作目标:建立和完善督查、考核、审计、评估、奖惩等制度,对重点岗位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2、具体措施:局成立重点岗位监督小组,对重点岗位工作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单位党政正职每季度要听取一次重点岗位工作情况汇报。将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情况,纳入工作目标考评,每半年对重点岗位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核。
3、完成时间:12月。
4、责任领导: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岳金林,责任科室:办公室。
(四)定期轮岗制度。
1、工作目标:有计划地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轮岗。
2、具体措施:在同一岗位上工作满5年的人员,应及时轮岗。
3、完成时间:10月底前。
4、责任领导: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岳金林,责任科室:办公室。
六、对党政正职和重点岗位监督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局机关与所属二级单位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对分管和联系范围内的党政正职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局长陈启合,责任科室:办公室。
(二)加强教育引导。机关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对党政正职和重点岗位人员的集中教育培训。党政正职每年要参加一次警示教育活动,讲一次廉政党课。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局长陈启合,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岳金林,责任科室:办公室。
(三)加强监督检查。机关党支部对贯彻落实本方案的情况每年组织一次自查,并书面报告局党组。切实加大对反映党政正职和重点岗位信访件的调查力度,做到件件有落实。实行“三必查”:对初次反映“一把手”和重点岗位人员的信访举报必查,对来访反映“一把手”和重点岗位人员违纪违规问题的必查,对署名反映一把手和重点岗位人员违纪违规问题的必查。要切实加强对党政正职和重点岗位监督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年度综合考评内容,定期不定期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执行不力、敷衍塞责、走形式甚至拒不执行的单位,严肃追究党政正职的责任。
责任领导: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岳金林,责任科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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