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标准化实施过程人员培训计划安排
人员培训按照安全标准化实施要求进行培训内容设计,依据《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将考评关键项、安全设施配备、操作技术要求、管理水平达标条件等逐步向不同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传达,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方式形成水泥企业全方位实施安全标准化的技术实施及管理体系。
培训工作可协同水泥企业、安环部门和教育培训部门等机构共同完成,依照一定的步骤,分部门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培训。安全标准化实施初期先对该企业管理层进行培训,在实施现场标准化考评检查后,再组织该企业生产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具体时间和培训内容还需根据各方具体情况商定。
主要培训内容:
1、有关安全标准化考评的文件学习;
2、郴州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
3、水泥行业安全生产技术专论;
4、水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及问题讲解;
5、事故预防,报告处理与事故应急救援概论。附件一 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
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
序号 考评类目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扣分说明 扣分分值
附件二 现场考查主要内容
一、生产设备设施
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项目是否符合“三同时”规定的要求;
企业址选择是否遵循《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规定。
企业区布置和主要车间的工艺布置,是否设有安全通道;
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主要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防火最小安全间距,是否遵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的规定;
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安排车流、人流、物流,保证安全顺行;
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是否符合《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GB4053.1-4)的规定;
操作位置高度超过1.5m的作业区,是否设固定式或移动式平台;固定式钢平台是否符合GB4053.4规定,平台负荷是否满足工艺设计要求。
电气室(包括计算机房)、主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是否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置、监视装置、灭火装置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还是否设防火墙和遇火能自动封闭的防火门,电缆穿线孔等是否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
水泥企业区内的建构筑物,是否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查,确保防雷设施完好;
企业房的照明,是否符合《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
水泥生产各机组的机、电、操控设备是否有安全连锁、快停、急停等本质安全设计与装置。车间使用表压超过0.1MPa的液体和气体的设备和不同介质的管线,是否按照《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的规定涂上不同的颜色,并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
不同介质的管线,是否按照《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的规定涂上不同的颜色,并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
防火设施的设置,应遵守GBJ50016等消防法规、标准的规定;主控室、电气间、电缆隧道、可燃介质的液压站等易发生火灾的建、构筑物,应设自动火灾报警装置,车间应设置消防水系统与消防通道。
是否在设有通风以及自动报警和灭火设施的场所,风机与消防设施之间,设安全联锁装置;
吊运物行走的安全路线,是否跨越有人操作的固定岗位或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且有无随意越过主体设备;
吊车是否装有能从地面辨别额定荷重的标识,不是否超负荷作业;
吊车是否设有下列安全装置:(1)吊车之间防碰撞装置;(2)大、小行车端头缓冲和防冲撞装置;(3)过载保护装置;(4)主、副卷扬限位、报警装置;(5)登吊车信号装置及门联锁装置;(6)露天作业的防风装置;(7)电动警报器或大型电铃以及警报指示灯;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底座、传动装置、金属电线管、配电盘以及配电装置的金属构件、遮栏和电缆线的金属外包皮等,均是否采用保护接地或接零。接零系统是否有重复接地,对电气设备安全要求较高的场所,是否在零线或设备接零处采用网络埋设的重复接地;
下列工作场所是否设置急照明:主要通道及主要出入口、通道楼梯、操作室、计算机室、主电室、配电室、液压站、油库、泵房、氮气站、乙炔站、电缆隧道。低压电气设备非带电的金属外壳和电动工具的接地电阻,是否大于4Ω;
危险场所和其他特定场所,照明器材的选用是否遵守下列规定:(1)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是否按其危险等级选用防爆型照明器材;(2)有酸碱腐蚀的场所,是否选用耐酸碱的照明器材;(3)潮湿地区,是否采用防水性照明器材;(4)含有大量烟尘但不属于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是否选用防尘型照明器材;
是否按规定对新设备设施进行验收,确保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
是否按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进行报废或拆除;
是否按规定使用、维护,定期检验,并将有关资料归档保存。
二、作业安全
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是否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环境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分级;
是否禁止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场。是否划出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其宽度一般不小于1.5m;
是否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规定,结合生产实际,确定具体的危险场所,设置危险标志牌或警告标志牌,并严格管理其区域内的作业;
吊车的滑线是否安装通电指示灯或采用其他标识带电的措施。滑线是否布置在吊车司机室的另一侧;若布置在同一侧,是否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吊具是否在其安全系数允许范围内使用。钢丝绳和链条的安全系数和钢丝绳的报废标准,是否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的有关规定;
是否对生产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是否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作业,是否遵守下列规定:(1)拉闸断电,并采取开关箱加锁等措施;(2)验电、放电;(3)各相短路接地;(4)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和装设遮拦;
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或有关设备上,设置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和《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GB2893)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色;
是否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以及企业区内的坑、沟、池、井、陡坡等设置安全盖板或护栏等;
设备裸露的转动或快速移动部分,是否设有结构可靠的安全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
有窒息性气体的是否加强检查,发现泄漏及时处理。进入阀门站是否预先打开门窗与排气扇,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维修设备时是否始终打开门窗与排风扇。
各水冷元件供排水无异常现象,供电系统与电控正常,工作平台整洁有序无杂物。
电缆是否架设在热力与气管道上,是否远离高温、火源与液渣喷溅区;必须通过或邻近这些区域时,是否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电缆不得与其他管线共沟敷设。
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粉尘等场所,是否采用密闭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气体或粉尘的场所,是否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检修之前,是否有专人对电、煤气、蒸汽、氧气、氮气等要害部位及安全设施进行确认,并办理有关检修、动手的审批手续。
检修中拆除的安全装置,检修完毕是否及时恢复。安全防护装置的变更,是否经安全部门同意,是否作好记录归档。
集中控制室、计算机房的通风与消防设置情况。
供电电源配置情况,电缆保护,金属外壳接地或接零,线路敷设,起重设备的检测和使用情况。
三、隐患排查
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隐患排查的范围是否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是否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是否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进行治理。方案内容是否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是否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是否制定紧急预案。隐患治理措施是否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是否急措施等;
是否在隐患治理完成后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是否按规定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企业是否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采用技术手段、仪器仪表及管理方法等,建立安全预警指数系统。
四、危险源监控
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是否按相关规定对本单位的生产设施或场所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估,确定重大危险源(包括企业确定的重大危险源);
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将重大危险源(指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向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计量检测用的放射源是否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放射物品使用许可证;
是否对重大危险源(包括企业确定的重大危险源)采取措施进行监控,包括技术措施(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检查、检验等)和组织措施(职责明确、人员培训、防护器具配置、作业要求等);
是否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危险源点警示牌(内容包含名称、地点、责任人员、事故模式、控制措施等);
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记录本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