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的定义
事故是以人体为主,在与能量系统有关的系列上,突然发生的与人的希望和意志相反的事件。
【 事故(Accident)也可以定义为:个人或集体在时间的进程中,在为了实现某一意图而采取行动的过程中,突然发生了与人的意志相反的情况,迫使这种行动暂时地或永久地停止的事件(Event)。】
这种事故现象是在人们的行动过程中发生的,如以人为中心来考察事故后果,大致有如下两种情况:伤亡事故(Injury);一般事故(Incident)。
1. 伤亡事故
伤亡事故,简称伤害,是个人或集体在行动过程中接触了与周围条件有关的外来能量,该能量若作用于人体,致使人体生理机能部分或全部丧失。
这种事故的后果,严重时会决定一个人一生的命运,所以习惯称为不幸事故。
人体本身就是一个能量体系,它把能量吸收在人体的生理机构中,并通过自身的新陈代谢消耗能量以进行各种活动,当人的行动超出了正常状态,且与生产设备的能量流动发生接触、碰撞以致遭受打击而蒙受伤害。这时也就妨碍了行动的正常进行。
在生产区域中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叫工伤事故。
2.一般事故
这是指人身没有受到伤害或受伤轻微,停工短暂或与人的生理机能障碍无关的事故。
由于传给人体的能量很小,尚不足以构成伤害,习惯上称为微伤;另一种是对人身而言的未遂事故,也称为无伤害事故。
事故发生时,其结果到底是伤亡事故,还是一般事故,这完全是一个受偶然性支配的、只有毫厘之差的问题。两者的分界线是不明显的。把两者分开的可能性,从本质上说是一个偶然性的问题,只能用概率来加以论述。
因此,从事故对人体危害的结果来说,纵然有时是未遂伤亡,但到底会不会遭到伤害,却是一个难于预测的问题。所以,必须将这种无伤害的事故也作为所发生的所有事故的一部分而加以收集、研究,以便掌握事故发生的倾向和概率,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这在安全管理上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观点。
许多学者的统计表明,事故(Accident)之中无伤害的一般事故(1ncident)占90%以上,比伤亡事故(Injury)的概率要大十到几十倍。
1966年,伯德(E.Bird)和达复斯(H.E.Duffus)就12535件事故调查表明,其中无伤害的未遂事故为10000件,微伤(near injury)为2035件,伤害为500件。
从客观的物质条件为中心来考察事故现象时,其结果大致也有如下两种情况:
1.物质遭受损失的事故
如由于火灾、爆炸、冒顶、倒塌等所发生的事故。这是因为生产现场的物质条件都是根据不同的目的,并为了实现这一目的而创造的人工环境,有时供给它的动力,由于不符合要求,使能量突然逸散而发生了物质的破坏、倒塌、火灾,爆炸等现象,以致迫使生产过程停顿,并造成国家财产的损失。
2. 物质完全没有受到损失的事故
有些事故虽然物质没受损失,但因人—机系统中,不论人或机哪一方面停止工作,另一方也得停顿下来。同时,生产现场的机械设备和装置在使用过程中,随时间的推移,有一个可靠性(Reliability)问题,伴随着其可靠性降低,则难于永远保持正常状态,因而就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总之,无论人员伤害与否或物质损失与否,都应彻底地从生产领域中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和隐患,才能防止事故发生,做到安全生产。
需要收集和研究无伤害、无损失的事故资料,这是因为重大事故的发生大多具有偶然性。出于同样致因的事故,可能发生的概率虽高但不造成伤害或损失。非伤害事故的原因可以作为判断潜在伤害事故致因的根源。研究任何事故的真正重要性,就在于它们能够判断出那些“潜在地”导致伤害的环境;而某一事故是否真正导致伤害是无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