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工行业生产工艺的特点
1、生产流程长、工艺过程复杂
危险化学品发展趋势:多样化、大型化、连续化、自动化。
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复杂,对设备安全性能以及员工的操作技能要求相当苛刻。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37号精神,根据阳煤集团《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排,根据我公司即将进入试生产工作的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在投入试生产前,对全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本次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如下:
一、化工行业安全概述
二、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知识
三、化工安全知识
四、化工行业职业卫生及防护知识
2、原料、废弃物等大都具有潜在危险
化工生产中,其原料、半成品、副产品、产品及废弃物大部分具有潜在危险。
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
3、生产规模越来越大
从安全角度来看,生产规模的扩大必然带来生产潜在危险性的增加,主要表现在:对设备的处理能力、工艺参数要求更高,增加了生产过程的安全隐患;生产规模的扩大对能力的需求增加,同时也增加了能量外泄的危险;大型化必然带来连续化和自动化控制操作。
4、整个生产过程的密闭性
整个生产过程必须在密闭的设备、管道中进行,不允许有泄漏,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引起重大安全事故。
包装物、包装规格、储存、运输、装卸。
二、化工行业生产事故特点:
易发性
突发性
复杂性
连续性
扩散性
处置难度大
损失严重
三、安全在化工生产中的地位
政府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中安全工作高度重视;
安全生产是化工生产的前提;
安全生产是化工生产效益的保障
一、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二、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
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要按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调查,对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和性质不查清楚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不培训是最大的安全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项人员”、“四新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
三、职工劳动保护知识
1、签订劳动合同
2、工伤认定与公司保险
3、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
4、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
5、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
工伤认定与工伤保险
1、认定工伤的条件:
(1)、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骨折受到事故伤害(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患职业病;(5)、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视同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争、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致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旧病复发。
3、工伤保险待遇内容: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工伤医疗待遇
(2)、工伤致残待遇
(3)、因公死亡待遇
备认定为工伤的职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条例》第30-41条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四、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
1、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
(1)、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赔偿的权利;
(2)、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3)、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
(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权;
(5)、紧急避险权。
2、职工安全生产义务:
(1)、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3)、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的报告和接到报告后的及时处理。
一、化工生产的安全要求:
1、完善的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
2、变更或修理工艺指标的安全注意事项;
3、严格执行操作法;
4、操作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