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④患职业病的;
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h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③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旧伤复发的。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17个要素分别是:
①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②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③法规和其他要求;
④目标;
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⑥结构和职责;
⑦培训、意识和能力;
⑧协商和沟通;
⑨文件;
⑩文件和资料控制;
⑾运行控制;
⑿应急准备和响应;
⒀绩效测量和监视;
⒁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
⒂记录和记录管理;
⒃审核;
⒄管理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