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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09月11日

  现场指挥部下设7个专业组:

  1、现场抢险组。由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负责,成员由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质监局、卫生局组成。抢险救援队伍由公安消防大队、乡(镇)消防队、义务抢险队、医疗救护队和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迅速查明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判断事故后果和可能发展的趋势,制定抢险和救援处置方案并报现场指挥部审定后组织实施;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负责现场灭火、设备容器的安全处置和人员搜救工作。

  2、警戒疏散组。由市公安局主管领导负责,由乡(镇)人民政府、交警部门和武警部队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中心区域、波及区域、影响区域的人员撤离和疏散;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交通管制和社会治安等事项;负责控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防止其逃逸、串供。

  3、技术保障组。由市安全监管局主管领导负责,由市专家组和市消防大队、环保局、质监局、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提出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技术支持;组织相关人员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技术保障服务。

  4、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主要领导负责,由120急救中心和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等医疗单位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制定、实施抢救方案,负责在现场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

  5、环境监测组。由市环保局主要领导负责,成员由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组成。主要职责是:对现场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进行即时监测,迅速确定危险物及浓度,划分污染区域等级,评估污染造成的环境影响程度,适时发布环境污染及污染控制信息,制定并组织实施受损环境修复方案。

  6、后勤保障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负责,成员由商务、民政、交通、财政、电信、电力、供水等部门及事故发生单位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筹措、调配、运送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救援物资、抢险器材、设备和资金;保证事故发生区域通信、供电、供水畅通。

  7、善后工作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负责,由民政、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有关保险机构参加。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核实伤亡人员数量、姓名、身份等基本情况,并及时报现场指挥部;负责受灾人员的安置,遇难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4应急响应、现场保护和事故报告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开展自救,同时报告当地乡(镇)政府;当地政府接警后,启动地方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现场施救,同时报告政府;当事故无法控制或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由乡(镇)人民政府报请市政府启动本预案,由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立现场指挥部;本预案启动后,市救援办负责通知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协调危化重点救援队伍及时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当地公安人员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实施现场侦察、保护,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等项工作。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向当地乡(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如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部位;

  2、事故简要经过、遇险人数和遇险位置;

  3、事故原因和危险化学品储量、性质等内容;

  4、事故现场的当前情况,如危化品继续泄漏(爆炸)和波及范围;

  5、事故抢险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6、提供准确的事故设备设施位置以及有关技术资料和事故抢险的安全通道、避灾路线,并附示意图;

    7、事故单位现有救灾设备和物资情况;

    8、抢险救援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四)事故发生后,凡下列情形之一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2小时以内报告市政府,同时由市安监局上报至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政府和安监局按规定时间、程序上报。
    1、10人以上(含10人)受伤(中毒、灼烫及其它伤害);

    2、紧急疏散人员100人以上(含100人);

    3、住院观察治疗50人以上(含50人);

    4、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饮用水源、湖泊、河流、水库、空气等);

    5、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车站、码头、机场、人员密集场所、水利设施、军用设施、危化品库、油气站等)。

  5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范围区域划分

    1、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域一般指以事故现场为中心、半径500米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爆炸、火灾、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的可能。

    2、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域一般指距事故现场500—1000米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中毒或物品损坏。

    3、事故影响区域。事故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域外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二)本预案启动后,必须按照预案的具体要求实施救援。必要时,由市政府报请牡市政府调集社会各界力量、协调驻防部队帮助救援。

    (三)应急救援工作重点

    1、抢救受害人员,疏散事故区域内以及周边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安全转送伤员和疏散人员,降低伤亡率、减小事故损失。

  2、查明控制危险源。迅速查明危险源,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技术人员对危险化学品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对发生在城市或人口稠密地区的事故,应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和事故单位查漏堵源,防止和控制事故继续扩大。

    3、加强宣传,指导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迅速撤离出危险区域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同时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做好现场洗消,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发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防护措施,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

    5、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

    (四)应急救援的注意事项

    1、救援人员进人污染区应实行分组制,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做好自身防护,避免发生伤亡。

    2、工程抢险队伍应接受现场指挥部的调度,主动配合公安、消防、医疗急救等专业队伍协调行动,救援使用的工具具备防爆功能。

    3、现场医疗急救按照先重后轻的原则,进行紧急救治,对伤员实行一人一卡,避免危重伤员错过抢救时机;妥善处理好伤员的污染衣物,防止继发性危害。

    4、组织污染区群众撤离事故现场时,指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向上风向(避免横穿危险区域)快速转移到安全区域,并尽快除去污染衣物。

    5、担任应急救援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专业组应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由现场指挥部报请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后,做出撤离现场、结束救援工作的决定。

  6应急救援队伍及演练

    (一)我市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力量以公安消防大队为骨干,重点危化企业专业救援队伍为辅助,社会兼职救援力量为补充,本预案启动后由现场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

    (二)各危化专业救援队伍要定期组织演练,不断提高救援技术水平,适应危化事故救援的需要。

  7制定与解释

  7.1本预由穆棱市安监局制定并负责解释,本预案适用期为5年,此期间如无特别情况,不再编制、印发预案。

  7.2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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