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员单位职责
1、县政府办公室: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紧急情况下也可请示副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电信局启动应急通信系统,以迅速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镇(区、场)、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县应急救援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3、县计经委:负责制定加油站(油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工作预案。负责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4、县贸易局:负责筹备抢险器材和应急救援物资。
5、县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工作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工作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6、县民政局.:负责制定疏散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预案。负责疏散人员生活必须品的供应和调配。
7、县交通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工作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疏散人员的运送。
8、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医疗救援应急工作预案,确定紧急救援定点医院,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急救医疗器材和药品;加强医护人员相关急救知识培训;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9、县环保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工作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及时测定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10、县气象局:负责制定应急气象服务工作预案。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11、海安质监局:负责制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预案。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
12、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火灾事故处置工作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与填漏。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
l3、县电信局:负责制订应急通信工作预案。组建应急通知系统,接县应急预案启动指令后,迅速同时向指挥部各位成员发出通知。
14、镇(区、场)政府:组织协调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