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车主等有关人员应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工作,同时要对事故现场的无关人员和车辆及时进行疏散和疏导,实行严格的现场保护,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报在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处置时,也应切实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四、事故现场处置程序
根据事故类型,由总指挥确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并成立现场指挥部。
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成员,应立即调动专业队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配合现场处置专业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察,对事故作出准确判断,确定抢险救援方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各有关工作小组应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听从现场指挥的统一指挥和调遣。如现场处置需要外界人力、器材和设备支援时,应及时报告总指挥部,由总指挥统一调度。
根据确定的抢险救援方案或现场处置方案,由总指挥确定设立相关的工作小组,并开展相应的具体工作。
五、事故调查处理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有关职能部门应及时组织事故调查,并做好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六、其他
1.适用本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应急处置预案范围的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2.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有关责任部门和职能部门如不履行职责或玩忽职守并造成后果者,将追究其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相应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