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提高灭火战术、技术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赢得战机,及时有效的扑灭火灾,迅速疏散人员,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消防安全事故的范畴:
学校消防突发事件是指学校校舍、师生宿舍或其它学校建筑用房发生火灾或由于用火用电等消防因素引起的师生人员伤亡及学校财产损失。
二、学校消防安全事故的处理原则:
根据我国的《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明确规定,我校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构建学校同安全事故作斗争的第一道防线。坚持“预防为主,救人第一”的原则,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素质,提升我校的抵御安全事故能力。
三、建立学校突发消防事件预警系统:
根据学校“安全工作条例”的规定,学校消防事件预警机制为:在“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全员消防安全预警责任制,所有学校在籍的师生员工都有义务及时提供突发消防事件的危险信号,通过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通报程序,通报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突发消防事件。突发消防事件发生后,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学校突发消防事件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四、建立消防安全保障机构。
1、学校各位教职工应严格执行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懂得正确使用灭火器和消火栓,经常对本单位消火栓、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状态。认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好记录。
2、图书阅览室、计算机室、实验室等专业教室的教职工在下班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用电设施,对本部位防火工作经常检查,做好记录。
3、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4、每学年在消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一次全校性消防疏散演习。
5、在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设置以下专业小组:
⑴、灭火行动组:由学校总务主任任灭火行动组长、中青年教师组成的学校消防队担任灭火业务。
⑵、通讯联络组:由学校副校长担任组长、电教老师和学校教导处主任任组员。
⑶、疏散引导组:由学校政教主任任组长,学校大队辅导员和班主任任组员。
⑷、安全防护救护组:由学校卫生老师任组长,学校党团员担任组员。
⑸、后勤保障组:由学校总务主任任组长。
五、事故通报与现场保护
1、按照学校“安全工作条例”规定的通报机制,突发消防事件发生后,当事师生应立即报警,将情况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迅速报告学校政教处、校长室。
2、学校安全副校长要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突发消防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向校长汇报。
3、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对事故现场要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被破坏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