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统一安排、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指定应急总指挥;指挥参与应急救援机构开展工作;检查落实特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检查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评价其有效性;检查配备的安全、消防、电气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组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模拟演习;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咨询活动。
(三)总指挥职责:迅速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和警戒区域,并组织队伍按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展开工作;需要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救援和消除事故危害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置。
(四)相关部门、单位职责
事故单位:快速科学组织自救;向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周边环境及附近居民分布情况,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产生的后果;提供必要的救援设备工具。
公安部门:负责交通和运输的管制,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组织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巡逻,组织事故现场的保护;核定伤亡人员情况。
消防部门:负责控制和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组织开展事故后的洗消工作;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制定抢救预案;组织医务人员和药品抢救受伤人员;指导现场救护工作;贮备重点急救药物。
环保部门:负责及时测定危险物质的品质、成份及浓度;对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并定期定点进行监测控制;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消作和清理,控制其对周边环境进一步污染;处置事故现场危险物质。
气象部门:负责气象保障,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温度、雨量等气象因素,预测火势蔓延的方向、速度和范围,有毒气体扩散的方向和范围以及空气污染潜能预报等。
民政部门: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发放。
经贸部门:负责组织抢险物资供应和输送;参与事故调查;组织恢复生产。
质监部门:参与危化生产企业事故救援和事故调查。
交通部门:参与危化运输事故救援和事故调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重大危险源的普查,为应急救援提供详细情况;组织供应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协助提供救援抢险必要的物质、材料,以及调集有关设备、器材、人员等;组织专家为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制定方案;组织事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