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局应急抢险救援队
1、局应急抢险救援队组成由施工企业编成三支抢险救援队伍,其编制如下:
① 新昌县中柱建设有限公司抢险队。队长:章伯昌,联系电话:13706850488,负责施工用电抢险和塔吊倒塌抢险。抢险队队长1名、副队长1名、电工2名、焊工2名、吊装工4名、汽车吊司机1名、驾驶员1名共12名。集中配备以下装备待用:面包车1辆、汽车吊1辆、电工工具2套、气割、气焊1套、电焊机1台、钢筋钳2把、棕绳200米、安全帽、应急灯等抢险配套工具若干。
② 新昌县金城建筑发展有限公司抢险队。队长:章品立,联系电话:13806746388,负责脚手架、井架倒塌抢险。抢险队队长1名、副队长1名、架子工5名、焊工2名、电工1名、驾驶员2名、普工4名,共16人。集中配备以下装备待用:面包车1辆、汽车吊1辆、气割气焊1套、电焊机1台、电工工具1套、木工工具1套、钢筋钳2把、棕绳200米、安全帽、应急灯等抢险配套工具若干。
③ 新昌县中厦建筑发展有限公司抢险。队长:陈忠阳,联系电话:13905856939,负责工程应急情况抢险。抢险队队长1名、副队长1名、架子工3名、焊工2名、电工2名、驾驶员2名、普工5名,共15人。集中配备以下装备待用:客货两用车1辆、汽车吊1辆、气割气焊1套、电焊机1台、电工工具1套、钢筋钳2把、棕绳200米、安全帽、应急灯等抢险配套工具若干。
2、局应急抢险救援队职责
(1)服从局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及时派遣队伍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2)落实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并进行应急抢险救援纪律、程序和注意事项的教育。
(3)按规定集中存放配备、装备,并派专人负责。
(四)各企业(项目部)应急抢险救援分队
1、各企业(项目部)应急抢险救援分队组成
队 长:公司(项目部)经理
副队长:公司(项目部技术人员)部门领导
成 员:公司(项目部施工人员)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2、各企业(项目部)应急抢险救援分队职责
⑴建全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制度、责任,并定期对安全生产检查分析督促落实。
⑵建立应急抢险救援分队和网络,人员组成、装备情况和职责可参考《新昌县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
急预案》中应急抢险救援队的模式,根据企业发展特性作适当调整;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落实好人员和设备并作为安全施工措施开工前报县建管局审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根据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