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指挥部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指挥部内设综合组、事故侦查和现场警戒组、抢险抢救组、善后处理组、环境监测组、技术专家组等。其基本职责和组成人员如下:
(一)综合组
1、由区安监局、开发区管委办、区府办、区监察局、发改局、经发局、食药监分局、宣传部、气象局和事故发生地政府部门等组成,区安监局担任组长。
2、主要职责
(1)负责向各组传达指挥部负责人指令;
(2)负责与各组的联系,督促各组工作;
(3)报告各组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与救援信息,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汇总和上报;
(5)负责组织调度应急救援所需的器材、药品等救援物质。
(二)事故侦查和现场警戒小组
1、由区公安分局、安监局、质监分局、环保局、总工会、工商分局、交巡警大队、事故发生地政府等部门组成,区公安分局担任组长。
2、主要职责
(1)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初始化危险评估;
(2)负责事故的勘察,内容包括危险物品的种类、特性、数量、危害程度和事故涉及范围;
(3)负责提出并划定事故中心区、波及区、受影响区等;
(4)负责事故现场摄录像,并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
(5)负责搜集与事故有关的物证、言证和资料;
(6)负责初步收集、调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责任;
(7)负责组织事故现场保护,维护事发现场和区域治安交通秩序;
(8)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无关人员;
(9)负责处理与事故有关的其它治安问题;
(三)抢险抢救组
1、由区消防大队、安监局、卫生局、环保局、交通局、建设局、质监分局、供电局、城管局、北仑海事处、事故发生地政府等部门组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不同类型,分别由不同部门的负责人担任组长。
(1)危险化学品造成的较大以上泄漏、大火、爆炸类事故抢险抢救组,由区消防大队任组长。
(2)危险化学品造成的较大以上人员急慢性中毒及伤亡类事故抢险抢救组,由区卫生局任组长。
(3)危险化学品车辆造成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抢险抢救组,由区交警大队任组长。
(4)危险化学品船舶造成的较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抢险抢救组,由北仑海事处任组长。
(5)危险化学品造成的较大以上生态污染破坏事故抢险抢救组,由区环保局任组长。
(6)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抢险抢救组,由质监分局任组长。
2、主要职责:
(1)负责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
(2)负责抢救受害人员,安全转送伤员,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
(3)负责组织群众撤离,指导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4)负责做好现场清洗消毒,降低危害程度。
(四)善后处理组
1、由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地街道镇(乡)政府以及发改局、经发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卫生局、公安分局、总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由事故所在地政府负责人担任组长。
2、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伤员的医疗救治;
(2)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
(3)负责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
(4)负责遇难者遗体、遗物的处理;
(5)负责遇难者身份确定,尸体解剖、法医鉴定及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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