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环境监测组
1、由区环保局环境监测组有关人员组成,环保局负责人担任组长。
2、主要职责
(1)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扩散方向,确定污染区域范围。
(2)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
(六)技术专家组
1、由若干名专家组成。
2、主要职责
负责提出抢救、控制事故的意见和建议,提供其它有关应急救援技术服务,承办北仑区安委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预案启动的条件
(一)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发生燃烧、爆炸事故。
(二)初步确认事故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伤10人(含10人)以上的。
(三)有毒气体、易燃易爆气体和其它危险化学品发生大量泄漏,已危及或即将危及到公共安全。
(四)事故现场信息反馈,事故一时难以控制,有可能造成更大事故发生的。
(五)其它根据事故现场报告综合分析,认为有必要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的。
五、预案启动的程序
(一)由119、110、120报警指挥中心初步认定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的,随即向区安委办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安委办)接到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请示总指挥,同意启动本预案后,通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二)指挥部及其各工作组人员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
(三)本预案启动后,指挥部综合组立即通知有关技术专家赶赴指定地点,抢险抢救组通知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单位立即派施救人员赶赴现场指定地点。
六、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各街道、镇(乡)人民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切实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一)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二)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三)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消毒等措施;
(四)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五)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中毒三大类。其中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
对于不同类型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具体的处置措施见附件一。
(六)分区域处置措施
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范围分为3个区域:
1、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可发生爆炸、火灾、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等事故。
2、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3、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在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区域应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见附件二。
(七)其它应急控制性保护措施。
七、救援终止及后续工作
(一)由指挥部宣布事故现场救援终止。
(二)按照国家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事故单位向有关机构提供事故调查处理所需的有关资料和情况。
(三)新闻信息发布由“二办”和区宣传部负责实施。
(四)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1、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必须立即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救援,紧急抢救伤员、疏散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同时立即报告区政府(开发区)办公室、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总工会和事故单位所在地街道镇(乡)政府及其安全生产责任制归口主管部门,同时写出书面事故快报,报上述职能部门。
事故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的措施;
(6)、其他应该报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