⑦ 应急完毕。当各应急组确认无再发生险情可能时,报副指挥长、指挥长,由启动预案领导宣布应急完毕。
7.间接应急程序
① 相关部门接到指挥部调度办公室应急通知后,应按要求做好人员、物资准备待命。
② 请求支援的应急准备。指挥部调度办公室和信.息报送发布应急组应及时掌握应急动态,如确需部队、县外或上级支援的,经副指挥长、指挥长批准后及时求援。
四、善后处理
8.伤亡人员救护及处置
应急结束后,救护应急组应将伤者稳妥移交到医院救治,对死者现场出据死亡证明。
9.现场清理
事故单位在技术应急组的指导下清理事故现场,统计财产损失情况。
10.事故调查
应急完毕后,国土资源局、安监局、监察局组成联合调查组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认定为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保障、纪律及奖惩
11.调度办公室做为常设机构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坚持 24 小时不断岗,及时受理事故报告。各应急组做为临时机构,要常设固定人员,确保一遇重大险情,能够按要求快速到达指令地点。
12 .各应急组一旦接到行动指令后,必须无条件服从,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阻,如因人为因素延误的,交监察局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3 .各应急组按指令抵达事故现场后,要在指挥长、副指挥长的统一领导下行动,如果因不协调致使应急延误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4 .对在应急救援中表现勇敢、效果突出的应急人员和单位,报县政府批准,予以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