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事故应急救援的物资准备
1、事故现场专用抢救机械准备
(1)灭火专用车辆由市公安局负责统一调动。
(2)抢救用吊车、铲车、挖掘机等大型机械由市城建局、市企业发展局、市财贸局负责协调解决。
(3)抢救用客运、货运、翻斗等运输车辆由市交通局负责协调解决。
(4)现场医疗救护车辆、人员及药品由市卫生局负责协调解决。
2、事故现场抢救防护器材准备
(1)现场抢救专用器材由市公安局负责调配解决
(2)现场抢救专用防护器材(防毒面具、各种呼吸器、防护服)由事故单位及大型企业救援队伍准备。不足数量,由市企业发展局、市财贸局负责统一协调大型企业及危化品抢救防护器材供应商解决。
(三)事故现场救援措施准备
事故现场救援措施以事故单位经审查备案的事故应急预案为主,在抢救中现场抢险组应结合事故现场情况听取事故单位及专家的意见及时给于补充完善后实施。
(四)事故影响周边居民疏散准备
事故现场疏散人员及安置场所及所需物资由事故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事故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决,市公安局、市财贸局、市民政局协助。
(五)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做好事故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设备、器材、物资、人员、措施等),保证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实施抢险工作。
(六)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贮存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使用贮存危化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专业应急救援组织或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定期演练;定点配备事故抢救所必需的物资、器材,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检验,保证其完好。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按规定建立相应监控管理系统,监控管理系统应准确地反映重大危险源的实际工作情况,对重大危险源的非正常状态能及时报警。
十、应急预案的发布及实施
本预案经市政府审查批准发布后,由市政府办公室或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附件一:胶南市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示意图
附件二:胶南市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