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应急响应
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程序分为三级:
5.1、一级应急预案(省、市级)
发生较大以一卜辐射事故,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向省、市有关部门报告后,由省、市根据事故性质启动一级预案程序。
5.2、二级应急预案(公司级)
发生一般辐射事故或火警事故,需要公司有关部门共同配合、统一协调,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启动二级预案程序。
5。3、三级应急预案(部门级)
指放射源脱落,射线装置发生故障而引发的事故,由部门采取操作措施和防护技术,及时排除故障,控制事故影响的应急预案。
6、 应急响应程序
6.l、安全连锁失灵或人员误照射
6.1.l、立即切断射线装置的总电源,疏散无关人员,迅速戒严事故现场,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并组织现场检测,在2小时上报环保、公安管理部门,并做好放射事故档案记录;
6.l.2、迅速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和救治,建立并保存相应的医疗档案;
6.1.3、放射事故发生后,积极配合环保、公安等管理机火做好事故检查和善后处理;
6.2、射线装置失控
6.2.1、立即收元源,停止探伤作业;
6.2.2、向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禁止打开屏蔽防护门私自进入暴光室内排除故障;
6.2.3、在安全管理人员监控下:
a、操作人员如实反映放射源失控前后的操作细节情况,分析原因;
b、确认故障原因,拟订排除方案;
e、进行模拟实验,逐个方案比较;
d、选择切实可行方案进行实施,排除故障操作;
e、确认探伤设备已进入安全状态后,人员方可进入暴光室;
6.2.4、若上述实施方案失败;
a、封闭暴光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控制室,并立即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
b、向环保等管理部门报告,主动接受业务监督指导;
e、确认无法排除故障时,立即要求探伤设备生产厂家业技术人员前来处理:
6.3、放射源丢失、被盗;
6.3.1、保护被盗现场,禁止任何人员进入:
6.3.2、立即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
6. 3. 3、公司主要负责人确认事故后,应在2小时内向当地环保、公安等部门报告;
6.3.4、主动配合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作:
6.4、现场救护;
发生辐射事故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公司各相关部门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救援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召之即来,快速反映,尽一切力量防止事故扩大,不能延误补救和救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