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负责事故现场通信联络总协调,保障一定数量现场通信联络设备。
7、保障一定数量的事故现场救援车辆。
8、建立交通事故快速救援机制,设立110、122报警服务台。
9、对爆炸(民用爆炸物品)现场进行控制,负责现场处置。
10、制定并指导下属部门制定现场处置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演习。
消防部门职责:
1、了解、熟悉县直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厂、储存点的情况。
2、对火灾、爆炸、毒物泄漏的现场进行总控制,负责现场处置。
3、在事故发生时保障一定数量的灭火设备和特殊装备。
4、制定并指导下属部门制定事故现场处置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演习。
建设部门职责:
1、了解、熟悉建设施工现场的情况。
2、在发生特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时保障一定数量的吊装、挖掘等救援设备。
3、负责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现场处置。
4、制定事故现场处置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演习。
煤炭部门职责:
1、了解、熟悉煤矿设计。
2、在煤矿发生生产事故时,保障一定数量的通风、排水、供氧等特种设备。矿山救护队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救护。
3、负责煤矿特大事故现场处置。
4、制定并指导企业制定事故现场处置预案,监督企业每年组织一次演习。
卫生部门职责:
1、当发生特大生产事故时,保障一定数量的救护车辆、医疗设备、医护人员、医药。成立应急救护队,能在事发现场进行必要手术等救护,处理一般和极端伤害情况,处理毒气泄漏的受伤人员。
2、在紧急情况下,提供一定数量的床位。
3、制定并指导医院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演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