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部门职责:
1、对县直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并向县人民政府提供所需信息。
2、督促检查企业年内完成现场应急计划,并将计划提交有关部门。
3、制定县人民政府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检查乡镇(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将落实情况报县人民政府。
4、组织演习。指导部门、企业制定预案,组织论证,修改完善,每年组织一次演习。
5、组织对事故现场检测和事后测试,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6、组织对事故情况的迅速调查。
7、评估应急计划的有效性。
交通部门职责:
1、事故发生后,保证一定数量的运输车辆,负责伤亡人员的转运、物资紧急调运。
2、在发生事故时,保障一定数量的吊装、挖掘等特殊救援设备。
3、制定并指导企业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演习。
宣传部门职责:
1、统一宣传口径,及时跟踪,适时报道。
2、根据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五、重特大事故处置方案
(一)事故应急救援的一般处置程序
1、各乡(镇)场、单位在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必须立即向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应急救援中心报告事故情况。
2、救援中心接报后迅速向总指挥报告,同时向各副总指挥通报情况。
3、救援中心在接到总指挥的指示后,立即向各救援单位发出救援准备的命令。
各救援单位在接到指挥部命令后,必须在30分钟内,公安、武警、消防部门在15分钟内完成救援准备。公安、消防在接到报警后可以边开进边请示、报告。
4、救援中心在下达命令时,应明确路线、地点、接应人员与联系方式、现场指挥人员及联系方式。
(二)事故现场救援的组织指挥
1、重特大事故现场总指挥一般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的领导担任。
2、一线指挥员一般由公安和消防部门的领导担任。
附:1、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报警电话
2、尼勒克县事故救援机构领导成员联系方式
3、事故现场处理专家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