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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30日

 

  2.1.2  指挥小组主要职责

  (1)领导和协调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工作,部署平遥县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2)及时了解掌握供气系统重大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平遥县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

  (3)组织有关单位和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对事故发生地区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4)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

  (5)负责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6)其他有关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的重要事项。

  2.2  指挥小组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2.2.1  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平遥县城乡建设局安全股,办公室主任由安全股股长师培洪担任,副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段若圣、城建股股长李根明、市政管理站站长安启虎担任。

  2.2.2  指挥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指挥小组正副组长、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组的联络,及时传达指挥小组组长的指示;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同专家工作组专家进行联络。

  2.3  指挥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2.3.1  办公室  

  负责与平遥县人民政府应急机构、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保证指挥小组正副组长及时参加省建设厅、市建设局和平遥县人民政府的有关会议;负责安排指挥小组办公地点并通知小组成员参加指挥小组会议;根据指挥小组的指示,协调各股室的应急工作,审查供气系统重大事故的信息报道稿件,编发供气系统重大应急事故简报;指导各地利用城建档案,为事故发生地的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负责全县范围内供气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 

  2.3.2  市政管理站、城建股

  起草防止供气系统发生重大事故的有关技术性文件;根据指挥小组的指示,组织供气专家赴事故发生地协助处理当地的供气应急工作;组织有关专家指导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指导事故发生地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供气设施的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工作;按照指挥小组的指示,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事故发生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援;负责核实地方上报的供气系统事故情况;组织对事故的调查。

  2.3.3 工程股

  组织施工力量对事故发生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持与支援。

  2.3.4  财务股

  按照指挥小组的指示,负责供气系统损失的汇总上报工作。

  2.3.5  设计室

  组织设计力量对事故发生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持与支援;负责建立供气系统应急技术专家库;负责供气系统应急科技研究计划和成果管理。

  2.4  指挥小组专家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2.4.1参加指挥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进行专题研究;

  2.4.2应急响应时,按照指挥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出咨询或建议;

  2.4.3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2.4.4受指挥小组指派,对各指挥小组成员单位应急工作给予技术支持。

  3  预警和预警机构

  3.1  日常预防和预警机构

  3.1.1  平遥县城乡建设局负责供气系统运行监测、预警工作的监督、管理、协调,确定信息监测方法与程序,建立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影响范围、信息渠道、时限要求、审批程序、监督管理、责任制等。

  3.2  预警预防行动

  平遥县城乡建设局在供气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中,应明确预警预防的方式、方法、渠道以及对燃气设施日常维护、安全检查等制度的监督检查措施、信息交流与通报、新闻和公众信息发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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