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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30日

    (三)要求

    1、现场指挥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

    2、车辆应服从指挥部的调度,并按要求行驶和停放;

    3、对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大量泄漏救援,应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应急救援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物,手机应关闭;

    4、对有毒物质泄漏的处置,必须使用正压自给式防毒面具,对皮肤有危害物质的处置,必须穿全封闭化学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等;

    5、事故污染区域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六、事故应急措施

    (一)特大事故发生后,市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应立即投入运作,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二)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公安部门应加强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四)卫生部门应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医疗设备和医疗技术,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五)交通部门应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运输;及时将指定的应急救援运输车辆(船)号、产权单位、联系方式和联系人等基本情况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备案。

    (六)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七)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七、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由总指挥决定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及时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事故和危险物质的性质配备足够的专用防护用品、器材及专用工具等。

    (三)政府各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预防特大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类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特大事故的抢险救灾。

    (五)各有关责任部门和各乡(镇、街)政府及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七)各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人数不得少于本企业从业人数的l 0%。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在本企业应急救援中作为骨干力量,并作为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后备队随时支援其他企业的应急救援工作。

    (八)市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行业性质和特点,分别制订非矿山、烟花爆竹、公共聚集场所、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工程及建筑施工、民爆器材.锅容管特等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分别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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