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生产运行部自然灾害专项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5月10日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1.1.1  本预案适用于大庆油田第四采油厂(下称第四采油厂)范围内发生的Ⅰ级自然灾害(暴风雪、冰雹、地震、沙尘暴、洪涝等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1.1.2  本预案可作为指导第四采油厂所属各单位相关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地震预报管理条例》

  《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

  《黑龙江省地震应急预案》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大庆油田第四采油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工作原则

  1.3.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把突发事件预防作为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高效、有序应对。

  1.3.2  分级负责,资源整合。把第四采油厂统一指挥、组织协调与各部门、单位分工负责相结合,达到指挥便捷、专业对口、反应快速的要求;立足第四采油厂的现有人力、技术、物资和信息等应急资源,科学配置和使用,确保救援实效。

  1.3.3  依法规范,民生优先。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与实施,必须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推进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自然灾害发生后,优先对水、电、讯、热等民生工程进行处置,保证员工及人民群众的生活必需。

  1.4  事件分级

  因自然灾害造成第四采油厂所属区域内较大面积停产、主要道路交通阻断、大范围通信中断、较大面积停电、停水、停热等情况,为第四采油厂自然灾害Ⅰ级事件。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组  长:生产运行部主任

  副组长:生产运行部副主任

  成  员:机关及所属单位有关管理人员

  自然灾害应急办公室设在生产运行部,设应急值班室由第四采油厂生产调度值班室承担,负责24小时应急值班工作。

  《大庆油田第四采油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各综合工作组及自然灾害工作组按照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第四采油厂所属各级单位在各应急工作组的领导下开展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2  职责

  ①贯彻落实省、市和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的有关指示,视情提出请求支援的建议;

  ②负责领导和组织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灾害信息的汇总、报告;

  ③抗自然灾害文件的起草和制定,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自然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开展情况。

  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工作对策建议;

  ⑤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做好应急行动的各项准备;

  ⑥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发生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统一部署应急行动的实施工作;

  ⑦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适时将突发事件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上一级管理机构报告,并及时总结经验。

  3  预防与预警

  3.1  预防

  3.1.1  建立联动机制

  自然灾害应急办公室及时掌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与油田公司、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建立自然灾害监测信息沟通渠道,对情况进行跟踪,对造成的影响进行及时传报,明确影响范围、信息渠道及相关责任单位等。

  3.1.2  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自然灾害应急办公室归口管理自然灾害监测、信息收集、预报预警和评估等工作,具体承担预报预警任务。

  第四采油厂所属各单位要及时报送有可能造成自然灾害事件的各类信息。

  3.2  预警发布

  根据油田公司、市政府相关部门对自然灾害监测、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自然灾害的情况,由自然灾害应急办公室上报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请求发布预警,由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宣布自然灾害预警开始,由自然灾害应急办公室通过调度系统发布预警信息,立即进行预警工作部署。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