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 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分工:
总指挥: 指挥、协调全厂的应急救援。
副总指挥: 负责事故报警及报告,通报情况及事故处置工作的指挥。
负责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抢救物资、供应运输工作挥。
成员: 负责治安、警戒、疏散和联络工作的指挥。
负责抢救物资、供应和运输工作的指挥。
负责抢救伤员的指挥。
负责切断事故源和灭火的指挥。
负责抢险抢修的指挥。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健全危险源网络管理体系,各生产车间认真做好本车间危险源辨识、评价和监控工作。特别加强对易发生事故的隐患和危险源的监控,及时核对监控信息,跟踪整改情况;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信息要及时上报企业领导;特别是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情况,要及时上报,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逐步恶化。
4.2 预警行动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要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解决方案,通知相关车间采取防范措施或启动相应预案,及时通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通知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相关成员。
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及事故发生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集团公司及事故发生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报告事故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发生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发生经过;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5.1.1 企业三级应急响应
本企业对安全生产事故实施三级应急响应。
(1) I级应急响应:
适用于一次造成2人以上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或危及2人以上生命安全的安全生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或社会危害及影响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
(2) II级应急响应:
适用于一次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或危及1人以上生命安全的安全生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公共危害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
(3) III级应急响应:
适用于事故危害有扩大趋势,可能出现危及2人以上生命安全的安全生产事故,或可能造成影响公众安全安全生产事故,事故状态紧急或处于临界状态。
5.1.2 启动应急预案
I、II级应急响应,企业针对事故性质、类型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启动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控制事态发展;当难以控制紧急事态时,果断报请当地应急救援机构实施外部紧急应急救援。III级以下应急响应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及特点决定相应的应急响应状态。
5.1.3 现场应急救援要点
按照先控制后消除,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的要求,迅速展开现场应急救援,在第一时间发现报警、经济处置、疏散人员、应急救援。
5.1.4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
应急救援指挥以现场为主,所有应急队伍和人员都必须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协同实施抢险和紧急处置行动;企业启动应急预案后,应在安全位置迅速设立现场指挥部,判明情况,调集应急队伍、装备器材,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抢险。
5.2 响应程序
企业应急响应的过程可分为接警、判断响应级别、应急启动、控制及救援行动、扩大应急响应和后期处置等步骤。应针对应急响应分步骤制定应急程序,并按事先制定程序指导各类生产事故的应急响应。
各类型生产事故(如火灾爆炸、气体泄漏、物体打击等)应按照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实施应急响应,在专项预案中应明确对次生事故的相关内容。当生产事故的事态无法有效控制时,应按照程序向上级应急机构请求扩大应急响应。
5.3 应急结束
经过应急处置后,企业应急指挥中心确认满足专项应急预案终止条件时,可下达应急结束的命令。
6 信息发布
6.1 新闻发言人
(1)企业对外信息发布人由企业总经理担任;
(2)现场对外信息发布人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指定。
6.2 信息发布原则
发布的信息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内容详实、及时准确。
6.3 信息发布形式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接受记者采访、举行信息发布会、向媒体提供信息稿件等。
7 后期处置
7.1 现场后期处置
现场应急结束后,企业要实施现场保护,为事故调查、善后恢复做好准备。
企业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尽块做好各项后期处置工作。
7.2 情况报告
事故现场应急结束后2天内企业向应急指挥部提交事故和现场应急工作书面报告。
企业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事故和应急工作情况。
7.3 应急总结
应急终止后,现场应急指挥部编写的应急总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事故情况,包括发生地点、时间、波及范围、损失、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发生初步原因;应急处置过程;处置过程中动用的资源;处置过程遇到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和吸取的教训;对预案的修改意见。
8 保障措施
8.1 组织保障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按照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应急指挥、通信系统和应急工作责任制,统一的指挥和工作协调机制;组织、训练好专兼职应急队伍。
8.2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应根据应急预案,配置并完备应急抢险所需的通信工具、设施器具、急救物资等应急资源,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应急行动需要。
8.3 经费保障
每年度须对应急体系建设、应急费用、维护配备应急设施设备和器材装备急救物资等予以资金保证。
8.4 通信保障
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通信录,明确企业应急工作上下通信方式、联系部门和联系人员,通信以电话联系为主,书面报告用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传递,并用电话确认对方接收情况;联系方式在应急预案中明确(以附表形式列出)。
9 培训与演练
9.1 培训
劳动人事科制定企业应急培训计划,内容应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人员名单;培训地点等。
9.2 演练
企业应急指挥中心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的综合应急演练。
应急响应中心应做好演练方案的策划,演练结束后做好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参加演练的部门、人员和演练的地点;起止时间;演练项目和内容;演练过程中的环境条件;演练动用设备;演练效果;持续改进的建议;演练过程记录的文字、音像资料等。
10 奖励与处罚
10.1 奖励
在企业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班组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 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 在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 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10.2 处罚
在企业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给予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 不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救援义务的;
(2) 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安全生产事故真实情况的;
(3) 拒不执行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没有履行职责的;
(4) 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 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 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11 附则
11.1 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发布后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11.2 预案修订
(1)当生产场所、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技术规范、安全规程出现与发生的安全声场事故不能适用本预案时应修订预案。
(2)当出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装置时,应修订预案;
(3)当出现不可预见的安全生产事故,通过事故的调查、分析,属于新衍生出的不可预见的安全生产事故时,应修订预案。
11.3 预案制定与解释
企业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和解释。
11.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2 附件
12.1 专项应急预案
《机械加工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起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2.2 急救医院
(1)脑外伤: 医院
(2)骨 折: 市六医院
(3)胸腔受伤: 胸科医院
(4)触电伤害: %%%医院
(5)烧伤、烫伤: *****医院
12.3 应急工作通讯录
12.4 相关部门报警电话
火警电话 119
救护电话 120
公安报警电话 110
电线电缆急修 95598
自来水公司急修 95598
电话局急修 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