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矿井主辅运输危险源监测监控及预防措施
(1)、主要监控措施
A、采用矿井轨道运输信、集、闭系统;应用主运输皮带集中监控系统。
B、每年对使用和备用的电瓶车进行年审。
C、对使用中的矿车连接装置每年做一次拉力试验。
D、对斜巷提升钢丝绳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周期和项目进行拉力试验。
E、对架空人车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周期和项目进行试验。
F、加强监督检查。
(2)、主要预防措施
A、加强对电瓶车的安全检查,电瓶车的闸、灯、警铃、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时,都不得使用该电瓶车。电瓶车运输时,巷道内应装设路标和警标;在行车、行人道口处要安装使用平巷语言报警装置。
B、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按信号和调度指令行车,开车前必须发出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司机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C、电瓶车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至少100m的距离;禁止行车行人,电机车在行至行车、行人道口时,司机要减速慢行。
D、严禁扒、跳电瓶车。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易燃、腐蚀性的物品或附挂物料车。
E、斜巷运输严禁超挂车,钢丝绳按规定进行检查和试验,钢丝绳出现压扁、破股、断丝超限和锈蚀现象要立即更换;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要做到齐全、可靠。
F、安装应用皮带断带保护装置、在线监测系统,以及正常使用堆煤、防滑、防跑偏、烟雾、超温及自动洒水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
G、加强对架空人车电机失压、短路、断相、过载动作、掉绳脱槽、越位保护动作、人车欠速、过速保护动作的检查和试验,做到安全、可靠。
(二) 预警行动
1、对可能造成机电运输事故的危险源加强调度、检查。
2、对可能酿成较严重机电运输事故的预兆,基层单位要立即上报调度室,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立即通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按领导指令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方案,消除事故隐患。整改期间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九、事故报告和处置程序
机电运输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迅速将灾害情况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根据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破坏程度、严重程度和有可能波及的范围或事故扩大的可能性,决定现场及影响范围内人员的安全撤退路线、撤退方式、方法,撤退到安全地点待命(待命地点必须有联系电话)。并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和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总指挥决定启动本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同时,按速报制度的规定及时上报(上报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等)。
(一)预案启动后处置程序
1、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由指挥部安排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编制事故抢险救灾的方案和防止事故扩大和事故有可能扩大的应急措施,报指挥部批准后执行。
2、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如遇意外情况变化需要修改抢险救灾方案和措施时,必须立即报告指挥部,由指挥部决定方案和处理措施的修改。
3、救护队应首先到达现场组织侦查工作,准确探明事故的性质、原因、范围、遇难人员可能所在位置以及现场的通风瓦斯情况,为指挥部制定抢险救灾方案提供可靠依据。
4、指挥部对参加事故抢险救灾的人员必须统一指挥,并落实抢险救灾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警戒区域的登记、报告制度和出入警戒区域发放许可证制度。凡出入警戒区域范围的有关人员必须持有指挥部发放的通行证。灾区站岗人员必须严格盘查,认真记录。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签字制度,注明交接班时间、地点和人员出入情况。
5、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扩大的可能性决定切断区域供电,并挂上停电牌,严格执行停送电的管理制度。未经指挥部的同意不得取牌送电。
6、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必须确保井下供风系统正常、可靠、稳定,未经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同意,不得随意停风或改变风流方向。并落实好停电、停风撤人的措施。
7、安排专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按指挥部布置的监测监控地点,对事故区域内的瓦斯变化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以及有关需要检测的相关数据、参数进行定期的监测监控,并及时将收集的情况资料和实测数据提供给指挥部,以便指挥部及时做出决策或调整抢险救灾方案。
8、处理事故期间,根据抢险救灾需要,有关设备、设施、器材、物资等要及时供给、迅速到位,确保抢险救灾的顺利进行。
(二)救援措施
1、供用电事故处理
⑴、矿井一回路停电后,立即查找原因,断开故障点,投入另一备用线路,恢复矿井供电;在全矿停电或通风系统停电后,如不能即刻恢复时,必须立即通知井下受影响的地点,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内。
⑵、停送电操作要按照指挥部的指令进行,不准擅自操作。
⑶、在电气设备、电缆着火时,立即切断电气设备、电缆的电源,再用相应的灭火器材来灭火。
⑷、由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其它相关预案。
2、触电事故处理
⑴、迅速切断电源,使触电者脱离受电流危害的状态。
⑵、将脱离电源后的触电者迅速移至通风较好、较干燥的地方,使其仰卧,将上衣与裤带放松。
⑶、对触电者进行心脏复苏、人工呼吸和创伤包扎。
3、提升断绳及伤亡事故
⑴、矿井出现断绳事故时, 救援小组安排专业人员携带安全用具、专用工具以及通讯工具迅速到达现场,及时对伤者进行现场抢救和升井抢救,并保护好现场。
⑵、处理好现场及周围的不安全因素,加固巷道支护,控制过往行人和车辆。
⑶、抢救小组人员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⑷、现场抢救过后,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分析。
4、主辅运输事故及机械伤亡事故
⑴、发生主辅运输事故或机械伤亡事故后,现场人员要及时对伤者进行现场抢救和上井抢救,并保护好现场。
⑵、处理好现场及周围的不安全因素,控制过往行人。
⑶、抢救小组人员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⑷、现场抢救过后,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分析。
十、现场人员自救、互救和紧急疏散、撤离
(一)现场任何人员发现出现机电运输事故,应首先切断电源,并迅速向调度室汇报。
(二)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要利用现有的条件抢救伤员,现场条件不许可时,不得冒险营救,以免出现新的伤亡。
(三)区(队)长、班(组)长在接到撤退命令后,要立即清点本施工班组现场工作人员,按指挥部的命令及规定的路线,撤离到指定位置,撤退到预定的待命位置或安全地点后,区(队)长、班(组)长应立即重新清点本班组人数,清理完毕后,立即汇报给调度室或本单位值班室。
十一、扩大应急措施
当发生的机电运输事故仅靠矿自身救援力量无法控制,有可能造成更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机构和相应救援队伍进行联系请求支援。同时向集团公司信息化调度中心报告。
十二、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
为保证事故调查取证客观公正地进行,对事故现场要进行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应采取一切手段现场救助、救护受伤人员,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二)在抢险救援过程中,为抢救受伤人员必须移动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三)尽可能的对现场物证进行收集、并将收集到的物件注明地点、时间、物件名称、收集人员,收集到的物体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收集物件必须不少于两人一组。
(四)对现场要采取措施进行认真地保护,凡与事故有关物件、痕迹、状态等均不得破坏。
十三、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情况,确认符合如下条件时,可终止应急救援程序:
(一)受伤人员和死难者转移出事故现场,死难者善后已得到妥善处理。
(二)事故危险解除,事故周边地区人员不再受事故伤害。
(三)事故现场取证工作已结束,事故原因已调查清楚。
(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事故终结。
十四、生产恢复措施
救援工作结束,确认事故区域内已无危险源存在后,方可清理、重建或恢复供电、生产系统。
十五、机电运输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设备标准表
序号 名 称 规 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灭火器 MF-8 个 4
2 矿用真空断路器 VS1-6/1250 台 4
3 户内高压真空断路器 ZN5-10/110-20 台 4
4 避雷器 FZ-110J 个 3
5 避雷器 2XFZ-20 个 1
6 冷缩三芯中间接头 QS2000-1 套 4
7 高压电缆 YJV22-8.7/10kV
3×185mm2 m 500
8 喷灯 PD-3 个 2
9 塑料绝缘带 20mm 盘 20
10 汽油 120# Kg 10
11 断线钳 500mm 把 2
12 安全带 条 20
13 雨衣 身 20
14 葫芦 5吨 台 4
15 声光信号装置 DX-1 台 6
20 对讲机 对 3
十六、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通信联系方式
单位或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或职务 联系电话
调度室 #号键或8993 0874-4072985 工资科 8859
总经理 8866 供应科 8831
生产副经理 8862 财务科 8858
副经理兼总工程师 8869 综采工区 8886
生产技术部 8868 掘进一区 8810 8812
安全监察处 8818 8819 掘进二区 8820 8821
机电工区值班室 8897 8895 枣矿集团调度室 0632-4081158
通防工区值班室 8806 8809 墨红煤管分局 0874-4072031
综合办公室 8828 0874—4072637 矿兼职救护队 8840
保卫科 8840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