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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东平风电场人身事故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0月02日
第八条 物资与装备
人员伤亡抢救工作需要的物资和装备有:
1)基本装备
通讯:对讲机、手机、电话;
照明:应急灯、手电筒、现场事故照明
防护设备:安全帽、安全带、高低压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靴、护目镜、工作服等
医疗设备:生产现场和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应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交通工具:急救用车辆
2)技术装备及保障
全员掌握紧急救护法,会正确解脱电源,会心肺复苏法,会止血,会包扎,会转移搬运伤员,会处理急救外伤和中毒等。
第九条 通信与信息
在应急行动中,所有直接参与或者配合应急行动的部门都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
(1)在应急行动中,保持应急通信联络畅通;
(2)使用移动电话或者便携式无线通信设备作为备用通信系统。
第十条 应急人员培训
每年应组织事故抢救人员,对本预案进行学习,明确责任,明确分工,掌握抢救的方法、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确保人员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 预案演练
每年对本预案进行一次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对本预案进行完善。
第十二条 施工人员教育
加强业务知识和理论培训,掌握必备的应急知识、技能和必要的自救知识,了解预先制定的主要及备用疏散路线等,进一步提高抢救人员的理论知识,提高对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 互助协议
本风场根据需要与当地医院、消防部门、设备厂家等签订互助协议,寻求必要的外部应急支持。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十四条 接警与通知
1)报警(应急响应)电话
人员急救联系电话:120
消防报警电话:119
2)报警时应提供的信息
1、事故发生的类型、时间和地点;
2、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范围、严重程度;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
4、事故报告的单位、报告人及通信联络方式等。
3)报警注意事项:
1、接到报警的人员如果不是队长,接到报警的人员必须告知报警人员向队长再次报警,同时必须将掌握的报警信息立即通报给队长。
2、队长接到事故报警后,必须对报警情况进行核实,并向公司汇报。启动本预案,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到位,并组织指挥协调有关抢救工作。
第十五条 指挥与控制
1)队长负责现场的应急指挥。
2)队长接到事故报告信息后,应立即安排值班人员对事故情况进行检查确认,确认事故报告信息的所有内容。 在确认事故信息的情况下,迅速下达应急处理命令,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对事故情况加以控制,并迅速报告公司。
3)一旦启动本应急预案,各级人员应根据职责分工,各就各位,全面开展应急行动。
(4)根据人身伤亡事故的具体情况, 调配事故应急体系的各种救援力量和资源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必要时向上级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援助。
第十六条 报告与公告
当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应急抢救队长应在半小时之内向公司有关部门汇报。
当发生事故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时,应及时向周围居民发出通告,通告的内容应包括: 事故的性质、发展趋势、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危害等。做好有关解释工作,防止居民发生慌乱。
第十七条 事态检测与评估
应急指挥部对事故发展态势及影响程度进行动态的监测,并对监测信息做出初步评估,将各阶段事态监测和初步评估的结果,向公司有关部门进行汇报,为整体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八条 公共关系
各部门以及现场应急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接受社会媒体的采访,不允许发表对事故现场的评论。与风场以外的公共关系均由公司综合部负责处理。
第十九条 应急人员安全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应急人员必须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穿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进入事故现场。同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技术措施、现场监护等,确保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二十条 抢险
当发生人身事故后,现场作业人员应及时向应急指挥部门汇报人身伤亡事件的具体情况,同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迅速大致判明受伤者的部位,联系医院和打120急救电话,必要时可对受伤者进行临时简单急救。现场救护办法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附录的紧急救护法执行。
1、在接到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报告后,凡在现场的应急指挥机构小组成员必须立即奔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做好现场保卫工作,保护好现场并负责调查事故。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减轻伤情,减少痛苦,并根据伤情需要,迅速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2、认真观查伤员全身情况,防止伤情恶化。发现受伤人员有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在现场就地抢救。对伤员进行止血、包扎、转移搬运伤员、处理急救外伤等。
第二十一条 警戒与治安
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现场通道封闭或限制的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防止与抢险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受到伤害,保障抢救队伍、物资运输和交通畅通。
第二十二条 人群疏散与安置
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现场指挥者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进行人群的疏散。若事态难以控制,对职工或周围居民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时,应做好职工或居民的疏散工作,并向职工或居民说明疏散的原因、疏散区域、疏散距离、疏散路线、疏散运输工具、安全蔽护场所等内容。确保疏散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临时安置。
第二十三条 医疗与卫生
(1)对受伤人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急救或转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医疗救助人员必须了解相关伤害的救治特点,并经过相应的培训,掌握对受伤人员进行正确消毒和治疗的方法。
(2) 人员急救要点:立即解除致病的原因,脱离事故现场;神志不清的病员应有专人监护,病员应侧卧位,防止气道梗阻,缺氧者给予氧气吸入,呼吸停止者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实行胸外心脏按压。皮肤烧伤应尽快清洁创面并用清洁或已经消毒的纱布保护好创面;眼睛灼伤后应优先彻底清洗;骨折 ( 特别是脊柱骨折 ) 时,在没有正确固定的情况下,除止血外包扎外,应尽量少动伤员,以免加重损伤;请勿随意给伤员饮食,以免呕吐物误入气管;置伤员于空气新鲜、安全清净的环境中。
第二十四条 现场恢复
人员伤亡事故抢救结束后,对抢救人员人数、工器具进行清点;对事故现场的危险因素做进一步的排查,确保没有问题时,抢救人员撤离现场,开始清扫整理现场。
第二十五条 应急结束
事故抢救工作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召集会议,进行事故抢救的记录和分析,由应急指挥队长宣布应急行动结束。
第五章 预案管理
第二十六条 备案
本预案由本公司质安科备案。
第二十七条 维护和更新
东平风电项目部负责修订、更新本预案。安全员牵头负责对本预案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十八条 制定与解释部门
东平风电项目部负责制定和解释本预案。
第二十九条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 2011 9 25 日起开始实施。
 
 
 
河北省安装工程公司
大唐东平风电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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