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提高神华巴蜀江油发电厂燃运车间、对输煤皮带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救援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相关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根据燃运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预案。
第二条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神华巴蜀江油发电厂事故总体应急预案》、《神华巴蜀江油发电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神华巴蜀江油发电厂燃料运行规程》、《神华巴蜀江油发电厂燃运检修规程》等制定本预案。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神华巴蜀江油发电厂输煤皮带火灾事故。
第四条 与其他预案的关系
本预案在使用时,向上与《神华巴蜀江油发电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相配合。当事故规模达到巴蜀江油发电厂Ⅱ级应急响应标准时,即可启动《神华巴蜀江油发电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如遇人身伤害时按需要启动《神华巴蜀江油发电厂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第五条 工作原则
神华巴蜀江油发电厂燃运车间、燃运设备检修单位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中,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互相协助的原则。
第二章 单位概况
第六条 应急资源概况
(一)应急力量的组成、应急能力及颁情况
应急力量由现场燃料运行人员、检修人员、厂消防人员组成。现场运行人员主要负责巡视检查设备、进行故障的隔离、检查以及监视故障情况和影响范围、对火灾初期进行控制,同时应做好现场汇报联系工作。运行人员、检修人员、消防人员等相关人员参与现场灭火及现场恢复。
(二)重要应急设备、物资的准备情况
(1)皮带沿线配有两具灭火器、消防箱。
(2)各类安全工(器)具(绝缘手套、绝缘鞋、验电笔等,在燃料运行控制室,设备停电时使用)。
(3)通信工具(厂内固定电话、个人手机、对讲机等)。
(4)锅炉电梯。8号、9号、12号皮带着火,可以使用锅炉电梯上下运载人员及物资。
(三)上级应急机构或社会的可用应急资源
神华巴蜀江油发电厂保卫部,联系电话:3456;厂消防队,联系电话3467;火警电话:119;职工医院,联系电话3506;当地医疗急救电话:122。
第七条 危险分析
导致输煤皮带火灾事故原因包括:
(1)煤粉自燃。
(2)电缆引燃:有过流、过热、老化、短路等,造成电缆火灾事故。
(3)违章动用明火等。
电缆引燃还有可能造成人身触电、窒息、有毒气体伤害等事故。皮带火灾发生后,影响面较广,直接影响锅炉的燃烧用煤,危及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除T10输煤皮带以外,其他输煤皮带均在室内布置,输煤栈桥窄而长,因而,气候等其他条件对输煤皮带设备着火的影响相对较小。
第三章 应急保障
第八条 机构与职责
成立输煤皮带事故应急小组,应急小组成员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表1 应急小组职工分工
序 号 | 成员职务 | 职 责 分 工 |
1 | 组 长 | 1、组织巴蜀江油发电厂输煤皮带火灾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修订; 2、负责应急设备、物资的准备。 |
2 | 指 挥 | 1、统一指挥和协调巴蜀江油发电厂输煤皮带火灾的事故应急工作; 2、有人身伤害时,立即启动《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3、负责联系检修人员、消防员等相关人员及时到达现场。 |
3 | 副组长 | 负责现场监测,协助组长、指挥组织处理应急事故 |
4 | 安全员 | 负责应急预案中的安全工(器)具的检查、检验 |
5 | 巡检员 | 负责对设备进行检查,对运行设备进行巡检 |
6 | 记录员 | 负责做好处理应急事故的详细记录 |
7 | 消防员 | 负责现场火灾的灭火工作 |
8 | 总经理工作部 | 负责处理对外公共关系 |
9 | 专家组 | 为火灾事故的扑救提供专业技术、咨询等服务 |
10 | 检修人员 | 负责现场火灾的灭火工作,以及火灾事故中损坏的设备恢复工作 |
第九条 物资与装备
物资与装备列表见附件。
第十条 通信与信息
现场指挥部设在燃料运行程控值班室,联系电话:2522。
通信工具使用现有的资源,如:程控电话、手机、对讲机等通信设备;通信工具由厂电气综合班进行维护,应急通信的负责人为电气综合班班长;从现有的通信能力看,不需要备用的通信系统。事故发生后,运行值班人员应利用已有通信工具进行现场事故汇报和应急指挥。
第十一条 应急人员培训
每年度由消防队、燃运车间对本部门的应急人员进行培训一次,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器材、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方法、消防系统的操作等。
第十二条 预案演练
本预案每年演练一次,演练结束后,需要对演练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对本预案在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解决,预案修订后需要对修订部分的内容进行演练。
第十三条 员工教育
按照《巴蜀江油发电厂应急管理制度》要求,消防队、燃运车间每年度需要对本部门员工开展一次对灭火器使用方法、火灾逃生方法、火灾紧急报警等内容的安全教育,使其了解相应的安全知识。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十五条 接警与通知
(1)报警(应急响应)电话:
1)燃料运行程控室电话:2522
2)保卫部火警值班电话:119
(2)事故通报流程:现场值班人员或其他人员发现输煤皮带着火后,必须立即报警。首先向燃料运行班长报警,运行班长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现场人员控制火势,据报警情况决定是否启动《输煤皮带火灾应急预案》,同时向车间值班、值长、厂值班报告;运行人员应及时向保卫部火警值班报警。
(3)运行班长接到事故报警后,应做到迅速准确地问清事故的以下信息,如火灾事故进一步扩大,运行班长必须向上级汇报时,也要做到准确迅速地说明以下事故信息:
1)火灾事故发生时间、发生地点;
2)火灾事故的范围、经初步判断设备烧坏的严重程度;
3)火灾事故对另一条皮带上煤的影响程度等。

图1 事故通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