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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运输煤皮带火灾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1月27日
5)报告人员姓名及通信方式。
(4)发生火灾事故后,现场值班人员应加强与燃运值班负责人的联系,随时听候燃运值班负责人的命令,进行事故处理。
(5)燃料运行班长接到火灾事故汇报后,应立即通知燃料运行值班人员,停止火灾事故设备运行,并将事故设备停电。
(6)应急小组成员的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第十六条 指挥与控制
 
(1)燃料运行当值班长负责输煤皮带火灾现场的指挥。
(2)燃料运行当值班长判断输煤皮带火灾事故应急响应是否达到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级别分级见第三十五条。
(3)输煤皮带火灾事故的应急响应级别为Ⅲ级:
1)输煤皮带火灾事故的响应级别达不到Ⅲ级时,不启动《巴蜀江油发电厂输煤皮带火灾应急预案》,由燃运车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2)输煤皮带火灾事故的响应级别达到Ⅲ级及以上时,立即启动输煤皮带火灾应急预案。
(4)由运行、检修、消防员等现场人员组成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在燃料运行程控值班室,由设备部燃料专工、相关车间相关专工等技术人员提供技术建议。
(5)由现场运行人员汇报事故现象,由检修人员汇报设备故障情况、设备损坏程度的具体情况。
 
第十七条 报告与公告
 
输煤皮带火灾事故发生后20分钟内,燃料运行车间值班负责人利用相应的通信手段(固定电话、手机等)向厂值班、安全环保监察部、发电部报告。
 
第十八条 事态监测与评估
 
由副组长带领一名运行人员负责事故现场的监测与评估活动。随时对事故现场进行监测与评估。
第十九条 公共关系
 
现场应急人员不接受社会媒体的采访,不允许发表对火灾事故现场的评论。与神华巴蜀江油发电厂以外的所有公共关系均由总经理办公室、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处理。
 
第二十条 应急人员安全
 
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应急人员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工作肥必须是棉质的,不能是化纤或混纺的,以防灭火时遇火燃烧,加重应急人员的烧伤程度;佩戴防毒面具等),做好安全技术措施,从安全入口进入事故现场;事故现场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发生时(如,输煤栈桥廊道结构已经烧坏等)应先撤离现场,待观察、勘测判断安全后再次进入。
 
第二十一条 抢险
 
现场值班人员发现输煤皮带着火后,应立即停止着火皮带的运行,用现场灭火器或用消防水从着火两端向中间逐渐扑灭,同时可采取阻止火焰蔓延的措施,如在皮带上覆盖砂土。
厂保卫部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集合厂消防队员、厂义务消防员等所有能参与的人员,携带灭火器材赶往着火地点,进行扑救。待厂消防员赶到火场后,现场指挥人员立即向厂消防负责人员迅速汇报火灾情况,协助厂消防员进行扑救。厂消防员利用现场地上消防栓、地下消防栓、后续灭火器等资源进行扑救。
整个火灾的安全工作由安全员负责,专家组为火灾事故的扑救工作提供技术等专业咨询服务,通讯员保障事故现场的通信畅通,记录员负责做好处理应急事故的详细记录。
抢险力量分布情况:运行人员在控制室及现场,主要负责事故设备的停运、停电,切断燃料的后续供应,并及时使用现场配备的灭火器和消防水,对事故现场初期进行灭火;对于#12皮带要保证消防喷淋系统及时启动。
 
第二十二条 警戒与治安
 
事故发生后,保卫部人员负责对事故现场警戒,其负责人是保卫部主任,职责是维护事故现场的治安,保障抢险、救护车辆通道畅通,加强对火灾事故重要部位、防火重点部位的保护工作。无关人员未经应急指挥人员同意不得进入事故现场。
 
第二十三条 人群疏散与安置
 
在输煤皮带现场,正常情况下一条皮带只有一个运行人员值班,不存在人员拥挤的可能,人员疏散可以不考虑。
 
第二十四条 现场恢复
 
火灾事故处理后,检修负责人与运行人员核实事故现场处理情况,仔细查看事故现场有无再次发生事故的可能,确认安全后,应急人员清理现场,整理使用的灭火器,并撤出现场,拆除安全措施,检修人员负责恢复烧伤的设备、皮带等。
第二十五条 应急结束
 
事故设备恢复完毕后,检修人员做好检修记录并向运行人员交待有关注意事项。运行人员做好事故处理记录,检修负责人向燃料运行负责人、值长申请恢复设备运行。现场指挥宣布应急处理结束。
 
第五章 预案管理
 
第二十六条 备案
 
本预案由神华巴蜀江油发电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备案。
 
第二十七条 维护和更新
 
本预案由神华巴蜀江油发电厂燃料运行车间负责修改和更新,神华巴蜀江油发电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评审和批准,并提出修订意见;如果输煤皮带有大规模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时,应重新进行评审。
 
第二十八条 制定与解释部门
 
神华巴蜀江油发电厂燃料运行车间负责制定和解释本预案。
 
第二十九条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年××月××日起开始实施。  
第六章 附件
 
第三十条 输煤皮带火灾事故应急流程


                           图2    输煤皮带火灾事故应急流程
 
第三十一条 应急人员联系电话
 
表1                    应急人员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厂总工程师
组 长
罗强俊
3005
V66540
燃料运行车间
指 挥
周 伟
2401
13990168321
锅炉车间
副组长
庹中学
2701
13981156928
热控车间
副组长
王 晓
2851
V6193
电气车间
副组长
郑琪
2801
6671
   
   
   
办公电话
   
燃料运行车间
副组长
陶斌
2402
V66311
燃运车间
安全员
当班班长
2522
 
燃运车间
巡检员
当班皮带值班员
 
 
燃运车间
记录员
当班程控值班员
2522
 
厂消防队队长
消防员
罗 勇
3466
V65522
厂副总工程师
专家组
刘子斌
3006
V68821
工程设备部输煤专工
专家组
王智强
3073
13548447821
燃料运行车间运行专工
专家组
蒋建军
2403
V63159
锅炉车间燃料检修专工
专家组
陈 勇
2704
13981128337
热控车间燃料控制专工
专家组
张敏
2854
13568278686
电气车间专工
专家组
付宾
2805
13909011993
锅炉车间
燃料班长
谭小平
2712
V6176
热控车间
机控班长
丁宪
2863
V62616
电气车间
低控班长
刘志文
2811
V61550
 
表2                  上级机构及人员联系电话表
 

 

   
机构名称
   
办公电话
   
李光丽
总经理工作部
主 任
3014
13981156670
秦长松
总经理工作部
副主任
3015
13778107788
管 鸿
保卫部
主 任
3451
13608113075
张明荣
安全环保监察部
主 任
3251
13541733033
赵斌
发电部
主 任
3281
13981189063
 
第三十二条 《神华巴蜀江油发电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摘录
 
一、 Ⅱ级响应是指厂内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已经或预期达到下列情形之一:
(1)生产事故(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预期的重大事故。
其他条款略。
二、 Ⅲ级响应是指厂内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已经或预期达到下列情形之一:
(1)生产事故状态为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响应:
1)事故已经或预期造成重伤1人及以上,或造成轻伤10人及以上;
2)设备故障已经或预期为一类障碍者;
3)生产设备或厂区建筑发生火灾,已经(或预期)造成经济损失0.5万元及以上。
其他条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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