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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10月05日
 
9.3奖励惩罚
9.3.1 奖励
公司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追认、表彰、补助和抚恤。
9.3.2 惩罚
公司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追究责任。
9.4处置评估
9.4.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公司应急办按照上级单位(部门)要求,负责组织对重大以上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评估。
9.4.2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置情况、病人救治情况、生产或生活秩序恢复、污染物处理、善后理赔、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能力评估、事件后果影响消除、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对本应急预案进行改进的建议等。
9.4.3公司各单位要及时对本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加强和改进同类事件应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上报公司应急办。必要时,上报属地人民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
10 应急保障
10.1队伍保障
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建立由医疗卫生、疾病预防控制、交通运输、通讯信息、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相关专家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公司系统应急工作队伍体系。
公司各单位要按照“平战结合、反应快速、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协调运转”的原则,明确应急专兼职人员,实行应急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的建设与管理,为事件应急工作提供坚强的人力资源保障。
10.2科技信息保障
信息中心、调度通信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与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救治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之间的信息共享;运用先进科技手段保证涉及本预案应急方面的信息安全可靠,不断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同时,要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研究纳入公司科技发展规划,借鉴国内外应急处置经验教训,组织开展相关理论与技术、预测与救治等方面的科学研究。
公司各单位密切合作,加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预防保健体系、应急指挥平台、通信系统建设;建立起覆盖公司系统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
10.3经费物资保障
公司财务部、物流分中心、生活服务中心负责公司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应急物资的综合管理,建立健全事件的应急物资装备购置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公司投入必要资金,配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要的各类装备和物资,确保事件处置应急需要。事件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10.4后勤交通保障
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物流分中心、生活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公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应急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和交通运输工作;公司其他各单位要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应急医疗救治队伍的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交通运输工具,做好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10.5医疗卫生保障
公司负责加强与各地方医院的合作与交流,健立健全医疗卫生保障体系,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提供强有力的医疗卫生保障。
10.6制度保障
公司应急办应继续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调查研究,组织相关单位起草制订、并不断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类规章制度,形成科学、完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规章体系。
各单位要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和本预案等法规制度的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
10.7宣传教育保障
公司各单位、相关部门要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宣传单、会议等多种形式,对员工和电力生活区居民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普及教育,宣传公共卫生科普知识,指导他们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公共卫生知识科普方面的作用。
10.8安全监督保障
公司安全监察部、法律工作人员负责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安全监督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检查工作。各单位要在安全监察部、经济法律部的指导下,采取正确的安全防护措施,为参与应急处置的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处置程序,科学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在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争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0.9其他保障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公司系统各单位、各部门都要无条件地接受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的工作协调,积极主动地提供各类应急服务保障,确保应急响应迅速、高效。
11 培训和演练
11.1培训
按照“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公司各单位负责编制年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应急培训计划;应急办负责组织对应急指挥机构、应急办事机构和相关部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周期规律,对事件应急救治队伍进行理论知识、实际操作、团队合作、临战程序等方面的培训;同时要做好公司系统各生活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和告知等项工作,加强与社会专业应急培训机构的交流与协作。
11.2演练
11.2.1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演练,以增强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提高本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11.2.2演练的范围是应对各种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其主要内容是学会监测报告、做到提前防治,及时预警和响应,做到快速现场救治。
11.2.3本预案应每年举行一次演练。 
12 附则
12.1术语和定义
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期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的情况。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具有共同临床表现病人,且病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
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是指由于食品污染和职业危害等原因而造成的人数众多或者伤亡较重的中毒事件。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是指在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中使用的化学品、危险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在生产、运输、贮藏、使用和处置等环节中,由于操作不当、交通肇事或人为破坏而造成的爆炸、泄露,从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和人群健康受到损害的突发性、恶性事故。
12.2预案报备
公司按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评审,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12.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公司组织编制,由生活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12.4预案修订
公司生活服务中心负责本预案的修订工作。根据应急相关法律的制订和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形势变化和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提出的正确意见等,及时对本预案进行更新、补充和完善,修订期限原则为两年。
12.5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3 公司应急值班、相关单位和人员联系方式
13.1公司应急值班电话:
13.2公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应急人员联系方式
应急指挥部通讯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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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部成员
 
 
 

 

3、政府部门、电力监管机构联系方式
河南省应急管理办公室(省政府值班室)
值班电话:(传真)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调度值班电话:(传真)
河南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省电力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值班电话:(传真)
河南省卫生厅应急值班:
河南省卫生厅应急办:
***供电公司应急值班电话:
XX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应急值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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