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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区配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8月03日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配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和正确、快速地处置配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各种影响和损失,保障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配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处置。

  1.4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预防和隐患控制,加大电力宣传和行政执法力度,防止发生电力安全事故。

  (2)统一指挥。坚持在区管委和区配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开展处置配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各项工作。

  (3)分工负责。按照分层分镇、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配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制订和完善配网应急处置和恢复预案,确保配网尽快恢复供电。并网运行企业完善各项措施,确保机组启动能力和自备电厂自身安全。电力用户应配备必要的保护措施,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各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按各自职责,做好配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保障重点。坚持将并网运行企业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或发生系统性崩溃、瓦解。在供电恢复中,应优先考虑对区委、区管委、河坝中心城区、区电视台等重要用户恢复用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5)依靠科技。有关部门(单位)应大力开展配网政府技术研究,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水平。加强配网建设改造,构建坚强配网,合理布置电源点,提高配网运行方式和灵活性。开展配网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统筹考虑配网恢复方案和恢复政策策略,制定有效的“黑启动”预案,不断提高配网安全运行水平。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区管委设大通湖区处置配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由区管委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管委分管副主任、区经贸局局长、区电力公司经理任副组长,区电力公司分管副经理、区经贸局分管副局长、河坝镇分管副镇长、千山红镇分管副镇长、北洲子镇分管副镇长、金盆镇分管副镇长、建设交通局分管副局长、沙堡洲办事处分管副主任、南湾湖办事处分管副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

  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电力公司,由区电力公司生产部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区电力公司生产部副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区电力公司调度、河坝供电营业所所长、金盆供电营业所所长、千山红供电营业所所长、北洲子供电营业所所长为办公室成员。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  区应急领导小组

  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配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研究决定实施预警、启动本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等重大问题;完成区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  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及时了解配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有关情况,提请区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并解除预警和应急响应,实施和终止本预案;监督掌握预案执行、应急处置和供电恢复等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负责配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宣传报道、信息传递和发布工作;负责修订和完善本预案。

  2.2.3  区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区经贸局  负责监督区电力公司、并网发电企业做好配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抢险和应急处置。

  区电力公司  负责配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抢险和应急处置。

  区建设交通局  负责保障配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抢险救援的交公畅通和设备、燃料及应急物资运输工作。

  2.3  相关应急指挥机构

  2.3.1 区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有关并网发电企业成立相应的配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在区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电力应急救援抢险、燃料和抢险物资供给、恢复电力供应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3.2  在发生配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根据工作需要,相关部门(单位)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在区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电力应急救援与抢险、燃料和抢险物资供给、恢复电力供应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3.3  区电力公司、各并网发电企业建立常设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政府部门有关电力供应救援工作的部署,并在区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指挥本企业停电事件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

  2.4  电力调度机构

  2.4.1  大通湖区电力公司调度室是配网停电事件处置的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配网停电事件处置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配网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4.2 大通湖区电力公司调度室 在配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主要职责:

  (1)随时掌握电力系统配网运行状态,并将事件过程、停电范围、初步原因、发展趋势等情况向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并网发电企业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2)根据故障现象,判断事件发生性质及其影响范围,启动配网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正确下达命令,指挥配网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防止事态扩大。

  (3)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主配网安全和重点用户、河坝中心城区的电力应急供应。

  (4)协调配网、并网电厂、用户间的配网恢复,提出合理可行的恢复方案和恢复步骤。

  (5)指挥配网操作,尽快恢复配网供电和配网正常运行方式。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信息监测报告

  区电力公司、并网发电企业应建立完备的信息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对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尽量将事件限制在初发阶段和局部地区,防止事态扩大。

  3.2  日常监控和防范

  区电力公司应加强配网安全运行的监控和防范,及时发现配网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通过完善继电保护和安全稳定控制系统,设置合适解列点,提高电力系统通信和调度自动化水平,加强配网建设,配置合理电源布点,构建灵活可靠的配网结构,保障配网安全运行。

  区经贸局等相关单位应落实各自分工的职责,一旦发生配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能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应要求辖区内的重要用户做好必要的应急准备,包括自备电源、应急照明灯、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及技术人员等,提高处置配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能力。

  3.3  健全应急预案体系

  各并网发电企业应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下的发电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区电力公司下属各单位应按照设计规程等相关规定,配备应急保安电源。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级别

  根据《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按照配网停电范围和事件严重程度,配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两级。

  4.1.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大通湖配网减供负荷达到事发前总负荷的10%以上30%以下的;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河坝城区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发前总负荷的10%以上50%以下;

  (3)因严重自然灾害导致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大通湖配网减供负荷达到事发前总负荷的20%以上40以下的;

  (4.1.2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大通湖配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发前总负荷30%以上的;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河坝中心城区减供负荷达到事发前总负荷50%以上的;

  4.2  应急响应行动

  4.2.1  Ⅱ级 响应

  (1)事件报告

  当电力生产发生突发性大面积停电事件和,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持续危机时,大通湖电力公司调度室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快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情况报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报后,根据事件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可能后果和应急处理需要等,判断是否启动Ⅱ级响应,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区应急领导小组,通报相关部门(单位)。

  Ⅱ级响应启动后,区应急领导小组同时宣布启动本预案,立即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向区管委和益阳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汇报有关情况。区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迅速履行职责。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

  电力用户在应急处置的同时,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并视情况请求支援。

  (2)事件控制

  Ⅱ级停电事件发生后,区电力公司立即启动应急程序,按照区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控制措施。

  当电力供应持续出现严重危机、配网调度机构缺乏有效控制措施,并可能导致系统性供需破坏和电网大面积停电时,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研究决定实施特殊时期限电方案。区电力公司应严格按照特殊时期限电方案,落实限电措施的。

  在紧急情况下,为保障主配网安全稳定和河坝中心城区、重要用户的供电,配网值班高度员有权决定采取各种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事件通报

  Ⅱ级停电事件发生后,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及时通报事件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情况,并在应急结束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通报相关信息。

  停电事件发生后,镇人民政府应加强信息以布和舆论宣传工作,积极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4.2.2  Ⅰ级响应

  Ⅰ级停电事件发生后,区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在益阳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开展配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3  应急处置

  4.3.1  抢险救援

  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重大电力生产事故时,区电力公司应迅速调度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储备,并尽快赶赴事发现场,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修复电力设备。抢险救援时,区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在交通、通信、医疗、物资、人员、安全保卫等方面给予保障和支持。

  4.3.2  电网与供电恢复

  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大通湖区电力公司调度室和有关并网发电企业应尽快恢复配网运行和电力供应。配网恢复过程中,大通湖区电力公司调度室负责协调配网、并网电厂、用户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配网安全稳定留有必要裕度。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河坝中心城区、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各并网发电厂严格按照电力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功率。各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

  大通湖区10千伏线路、变电站、重点用户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分别见附件9.3、9.4、9.5。

  4.3.3  社会应急

  配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爱影响或受波及的当地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各类电力用户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对停电后可能造成重大政治影响,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重要电力用户,按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休闲娱乐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用和备用电源或应急照明,有组织、有秩序地组织人员集中事疏散,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

  区建设交通局负责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的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现交通混乱。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物资供应部门应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销售,保障居民在停电期间的基本生活资料供给。

  区电力公司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恢复灾区电力供应。停电地区各类电力用户应及时启动相应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各次生灾害。

  4.4  信息发布

  配网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

  区经贸局会同区新闻部门,按照《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4.5  应急结束

  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下,区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1)配网主干线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配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河坝中心城区负荷恢复90%以上。

  (3)无其他对配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情形。

  5  善后工作

5.1  事件调查

  5.1.1  配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区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配合益阳市事件调查组或区有关部门(单位)组成事件调查组进行调查。各相关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查清事件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件损失等。

  5.1.2 事件调查应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有机结合。事件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应认真听取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介绍,并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协调,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5.1.3 事件调查工作主要包括:调查组组成、应急救援情况调查、事件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件原因判定、事件性质和责任查明、编写事件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等。

  5.2 改进措施

  5.2.1 配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区电力公司、并网发电企业应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件发生原因,分析事件发展过程,吸取经验教训,提出具体改进措施,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5.2.2 各相关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及时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健全停电事件应急救援、事件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6 应急保障

  6.1 技术保障

  6.1.1 区电力公司、并网发电企业应认真研究分析配网大面积停电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增加技术投入,不断完善配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6.1.2区电力公司及所属企业(包括调度机构、生产部和各供电营业所)和并网发电企业应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和事件规律,建立覆盖停电事件发生、发展、处理、恢复全过程的应急预案,制定落实预防配网大面积停电的有效措施、紧急控制措施和配网恢复措施,建立预警机制,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常态机制。

  6.1.3 大通湖电力公司调度室应组织有针对性的联合演练,制定落实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网发电厂应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参加联合演练,制定保厂用电措施,落实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

  6.1.4 各类电力用户应根据突然停电可能带来的影响、损失或危害,制定外部电源突然中断情况下的应急保安措施和救援预案。医院、金融、通信中心、新闻媒体、高层建筑、休闲娱乐等特别重要用户,应自备保安电源。

  6.2 装备保障

  6.2.1 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及并网发电企业应建立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各专业的应急救援装备储备情况,确保救援装备始终处于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6.2.2 区电力公司应在每年的成本计划中预留适当资金,用于应急采购,配备配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所需设备和电力抢险物资,并建立备品备件的储备办法和常态更新机制,实施动态管理,确保抢险抢修时物资器材的信息 供应渠道畅通。

  6.3 人员保障

  6.3.1 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由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方面人员组成的电力应急工程组,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建议,调查和研究电力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3.2区电力公司及所属各供电营业所应加强配网调度、运行值班、检修维护、生产管理、事件抢修的队伍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6.3.3 全社会应加强电力生产、配网运行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和教育,采用各种通俗易懂方式普及停电后的正确处理方法和应对办法,提高公众应对停电事件的能力。

  7. 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练

  区电力公司、并网发电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加强对全体员工防范停电事件的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通过专业技术交流和研讨以及向公众宣传出现大面积停电情况下如何采取措施处置等,提高应急救援水平,增强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对电力设施的保护意识。

  区应急领导小组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处置配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联合应急演练,强化供电企业、并网发电企业间的协调配合和实战能力。供电企业、并网发电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企业应急救援演练。

  7.2 责任

  对在处置配网大面积停电事件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依规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3 监督检查

  区经贸局、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区有关部门(单位)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解释

  配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大通湖区配网或河坝中心城区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区经贸局根据情况变化,对预案进行修订或完善。

  8.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区管委批准后实施,由区管委办公室印发,区经贸局负责解释。

  8.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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