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在交通事故发生时能作出快速反应,控制事故态势,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将交通事故发生的损失控制在最低点,确保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应急预案,明确时应及时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
3. 事故应急处理人员设置
在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设立事故应急处理领导组及应急分队,明确领导组及应急分队成员名单。领导组组长由主管施工生产的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安处、经理办、机械化施工处、医院等部门派人组成。
4. 职责
4.1 应急领导组负责组织、指挥处置意外事故。
4.2 应急分队队员要服从领导组的调动,随时准备执行事故处理、疏散人员、保护财物及其它意外事故的抢险任务,任何人不得畏缩不前,贻误战机。
5. 事故应急处理物资
根拒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质,主要包括:(1)急救担架;(2)急救药箱(包括常见止血、包扎等药品、物品);(4)通讯联络工具(如手机等)。
6. 交通事故应急措施
6.1 一旦意外事故发生,在场人员立即通知应急领导组。在厂外发生事故还要报告交通队。报告时说明: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性质、大小、周围环境等,并说明路口等候人员的特征、位置等。
6.2 事故应急领导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作出反应, 根据具体情况立即集合事故救援应急队员奔赴事故现场,在应急领导组长统一指挥下,立即进行人员及物资、设施的抢救。尽可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6.3 事故现场确定警戒区,并设立警示标志。
6.4 对事故受伤人员采取紧急救护措施,救护人员要熟悉要领,以防救护不当造成再伤害。
6.5 事故发生后,妥善保护好事发现场,确需移动某些物件时,应做好标记,以便查找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出纠正预防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7. 联系方式
火警电话:119
急救中心:120
公司经理办:6072493
公司办公室:6080384
交安委领导组值班电话(24小时昼夜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