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00年9月20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2000年9月25日起施行。
1.3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2001年7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3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13号令,自2001年8月2日起施行。
1.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5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发[2005]11号,自2005年4月17日起施行。
1.5华北分公司应急预案销售华北安全[2007]8号,2007年1月22日印发并执行。
2分级
2.1通信中断事件
本专项预案涉及的通信中断事件系指成品油管道的通信线路或设备发生故障而造成某段或全线通信中断的事件。
2.2分级
2.2.1通信光缆大面积损坏或通信中断8小时以上,为Ⅱ(华北分公司)级事件。
2.2.2通信光缆小面积损坏或通信中断4至8小时以内,为Ⅲ(济南输油管理处)级事件。
3应急报告
3.1应急事故内部报告程序
3.1.1通信中断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在第一时间上报调控中心。调控中心应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通知管道通信部及通信抢修队伍。
3.1.2接到社会人员报警,应将事件发现人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作详细记录,然后对事件进行确认,并及时上报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3.2分级报告程序
3.2.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应急指挥报告,第一时间按照总体应急预案图05(应急报告程序图)规定的程序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3.2.2发生Ⅱ级事件,事件现场可同时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3.3报告内容
3.3.1发生通信中断事件时应立即报告,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3.1.1发生事件站场名称、事件发生时间、地点;
3.3.1.2线路、设施受损情况;
3.3.1.3受影响的范围等。
3.3.2在处置过程中,发生事件的站场应尽快了解事态进展情况,并用快捷方式,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3.2.1线路、设施损坏情况;
3.3.2.2事态进展情况、已采取的处理措施和处理效果;
3.3.2.3应急人员到位情况;
3.3.2.4抢修材料需求情况;
3.3.2.5现场气象情况。
4预测与预警
4.1预测
应急指挥部接到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应急报告后,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到达事件现场,根据现场情况预测可能造成的后果紧急程度、发展事态。对事件做出如下判断:
4.1.1Ⅱ(华北分公司)级事件。
4.1.2Ⅲ(济南输油管理处)级事件。
4.2预警
应急指挥部根据上述判断结果,应进行如下预警:
4.2.1发生Ⅱ级通信中断事件时,立即下达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的指令,同时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4.2.2发生Ⅲ级通信中断事件时,立即下达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的指令,各站场和相关职能部门采取相关控制措施,并连续跟踪事态发展。
4.3预警解除
现场应急终止,应急指挥部宣布预警解除。
5应急处置
当符合Ⅱ、Ⅲ级通信中断启动条件时,应急指挥部下达启动预案的指令,并进行以下应急处置工作。
5.1应急指挥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5.1.1迅速派出应急指挥部人员赶赴现场。
5.1.2迅速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组织实施处置方案,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整方案。
5.2生产技术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5.2.1连续收集现场应急处置动态和气象情况,随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请示和落实指令。
5.2.2负责应急物资的购置、运输工作。
5.2.3负责应急物资保管和发放工作。
5.3安全反打办应做好以下工作:
做好应急现场的警戒和疏散工作,维持好现场秩序。
5.4综合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5.4.1连续收集现场应急处置动态资料和气象情况,向应急指挥部报告,请示并落实指令;
5.4.2按照应急指挥部指令,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和求援;
5.4.3负责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5.5管道通信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5.5.1派出现场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5.5.2指导、协调通信抢修队伍应急处置。
5.6站场应做好以下工作:
5.6.1在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落实应急指挥部电话指令,按照应急程序进行先期应急处置。
5.6.2按照本专项预案或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应急工作。
5.7抢修队伍应做好以下工作:
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抢修工作。
6抢修工作程序
6.1抢修队接到指令后,30分钟内准备完毕并出发(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6.2抢修人员到达现场后,查看现场,布置抢修机具和设备,制定抢修方案并上报。
6.3相应站场组织人员开挖作业坑,找出光缆断点的两头,使之具备熔接修复条件。
6.4抢修人员进行光缆的熔接修复工作。
6.5抢修完毕后,恢复地貌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6.6检查抢修机具和设备,待通信恢复正常后收队。
7抢修处置
7.1通信线路光缆部分因人为破坏、山体滑坡、地震、火灾等原因,造成通信中断情况下的抢维修方案。
现象:个别站场的所有信息全部中断不能上传到华北管网调控中心,同时华北管网调控中心的指令也传输不到现场,传输设备的网管和站场的传输设备同时报警。
事件处理过程:
7.1.1发生报警后,调控中心值班人员应立即通过外线电话和站场值班人员取得联系,详细询问情况,同时通信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抢修人员做好抢修准备,并将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7.1.2管道通信部人员启用备用线路或设备,尽量保证通信系统能够满足输油生产的需要。
7.1.3华北管网调控中心和相应站场之间采用备用方式保持联系,并根据情况做好停输或降量输送的准备。
7.1.4站场人员发现情况后,站长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事件现场,初步确认故障的位置和需更换处理的光缆长度,上报管道通信部。
7.1.5通信抢维修人员做好准备工作,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并及时上报抢修情况。
7.1.6抢修完毕后,对维修段光缆进行光性能及其他相关指标进行测试,确保维修质量合格后再进行填埋。
7.1.7填写抢维修报告,分析事件原因,总结经验报管道通信部存档。
7.1.8管道通信部和站场负责组织对现场及废料进行善后处理,并加强巡检工作。
7.2通信设备因雷击或自身损坏等故障,造成通信中断或误码率高影响正常通信情况下的事故处理方案。
现象:网管报警,站场设备损坏无反应或网络管理中心监控到某一段线路的误码率非常高,影响到正常通信。
事件处理过程:
7.2.1管道通信部或站场值班人员发现通信设备有紧急报警时,发现者应立即通过外线进行汇报,站场值班人员要具体查清通信设备的各种运行指示报警信息,准确回答管道通信部人员的询问。
7.2.2管道通信部人员在了解故障的定位后(PCM设备、路由器、交换机或光收、发器、电源等)通知站场通信管理人员进行简单的故障处理,同时管道通信部通过网管进行监控和排查,尽早恢复通信。
7.2.3当现场人员指导下无法排除故障时,管道通信部通信工程技术人员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组织人员做好准备工作,赶赴事件现场进行处理。
7.2.4现场问题无法解决时,应立即与厂商技术人员取得联系,由厂家进行远程技术支持,必要时请厂家技术工程师赶赴现场协同解决。
7.2.5事件处理完毕,提交事件分析研究报告,处理过程及结果报告进行备案。有故障的板卡带回本部进行维修或寄回厂家维修,对无法修复的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购买备件。
7.3通信设备停电事件的处理
7.3.1站场或中心通信设备发生停电事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站长和管道通信部专业人员报告具体情况。
7.3.2检查电池工作是否正常,同时加强巡检。
7.3.3检查通信设备的运行情况是否正常,发现故障要及时上报处理。
7.3.4联系供电人员,确定恢复供电的时间。
7.3.5做好事件分析处理报告存档。
8应急终止
经应急处置后,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指挥部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8.1通信已恢复畅通。
8.2损失控制到最小。
8.3社会影响减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