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污染应急处理措施
当发生危险货物泄漏时,作业负责人应组织人员积极施救,具体措施如下:
1、码头作业负责人应按报告程序进行报警。
2、发生泄漏事故后,码头负责人在指挥部成员赶到之前,指挥现场所有人员,迅速进行应急处理。
3、抢险人员根据泄漏情况,组织人员对设备设施进行检修、堵漏,所有在溢漏警戒区进行抢险作业的人员应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防护眼镜和手套。
4、在装卸作业时发生泄漏,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泵、关闭相关阀门。
5、抢险人员对软管道裂缝处,采用临时管夹密封;硬管道洞状泄漏点,采用木楔子封堵。
6、根据泄漏情况划定泄漏警戒区域,泄漏警戒区域内严禁烟火,严禁使用任何非防爆设备。
7、泄漏货物处理时,消防系统处于紧急状态随时准备投用。
8、对泄漏至码头上的货物采用“先控制、后处理”的办法,先用黄砂、干土堵堤,用吸油毡、木屑、草垫、土毛巾吸取,对硝酸、硫酸泄漏用稀碱中和(中和时注意不要使反应太激烈),防止货物流入闽江。
9、应急指挥部领导成员应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布置堵漏、吸收、中和与围堵并重。
10、一旦危险货物流入闽江,现场负责人应立即报告环保部门,及时通知上下游水厂,告知泄漏货物理化特性。
11、货物流入闽江时,用围油栏、吸油索、吸油毡、收油机等设备设施进行处理,尽可能减少危害。
12、对回收的泄漏物放置在专用的容器内,集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