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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急救规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11日

    第十三条  当眼睛被电弧光灼伤时,用纱布沾上硼酸水复盖眼上再到医院处理。

    第十四条  凡被液氨低沸点液态气体引起化学冻伤时,应立即送医院处理。

    第十五条  凡被蒸汽、热水、热油或热设备管道烫伤时的急救方法为:

    1、一度烧伤:症状为皮肤发红,稍有发肿,可涂凡士林油或烫伤膏;

    2、二度烧伤:皮肤起水泡,周围发红,有疼痛感,应防止弄破水泡防止感染,可涂凡士林油和龙胆紫、烫伤膏,再用消毒纱布包扎伤口;

    3、三度烧伤:皮肤上下组织完全坏死,形成感觉丧失,其周围发红疼痛形成水疮。禁止涂任何油类膏类,用碘酒或双氧水将周围健康皮肤施行消毒,复以纱布,并立即送医院医治。

    第十六条  抢救触电伤者,应先切断电源,或用不导电的竹杆和干燥木棒等挑开电线,切不可用手直接拉触电者.伤者已停止呼吸应立即用救护器或施行人工呼吸法进行抢救,如同第三十二条所述。

    第十七条  抢救空中摔下及头部受打击而脑震荡,昏迷不醒者,应解开衣服,将头及上身稍置高处,而使仰卧,但脸成苍白色时,须使其头低下,头部施行冷敷法。若同时兼有创伤,骨折和脱臼,立即送医院治疗。

    第十八条  抢救高温中暑者,应使其仰平卧于空气流通处,松开领口,腰带等处,使呼吸得以自由。并高置头部,频频挥扇送风于中署者旁侧。使头部、胸部冷却(可用湿毛巾盖复面部、胸部)磨擦其上下肢。如呼吸停止,可施行人工呼吸法,如以苏醒,可让患者多饮冷开水,防止心脏再次衰弱,醒而复眠,恐有生命危险,应注意监护。

    第十九条  抢救溺水假死者,须脱掉衣服,移置温暖处。如溺水者已大量吸水,可将其腹部俯卧于卷成圆形的被服上,将其腹部俯卧于抢救者的膝上,而使其上体向下而俯其头,用手掌扶溺者额部,略抬其头,以拳轻轻捶背或以手掌自腰向背强力压迫,务必使水吐出,并立即使用救护器或施行人工呼吸进行急救。如同八条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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