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路交通事故人员伤害的表现特征
据统计,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居世界首位。公路交通事故上的死亡率为2.7%至22.1%,死亡原因主要是严重的颅脑损伤(占50%~70%),其次为失血性休克(占20%以上)和内伤损伤(占10%),抢险救援之前和期间死亡人数占死亡人数的2/3。在受伤人员中,不仅有车上的人员,还有车下的行人等。他们的创伤也不完全相同,所以在抢险救援中应当根据各自的受伤状况和具体部位采取合理恰当的有效方法,避免发生救援性伤害。
四、公路交通事故的主要特点
(一)成因多样
车祸大多属于人祸,其成因与空难、海难相比虽要简单一些,但其种类要多的多。从车祸资料上分析,造成车祸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
1、路况恶劣。由于一些公路设施不完善或年久失修而造成车祸。如1998年10月12日,陕西咸阳汽车公司的一辆大客车行驶在乾县城外的公路上,由于公路狭窄,路边水渠没有防护栏,加上渠岸泥土松软等原因,在会让迎面来车时,跌入水渠并爆炸起火,死亡43人。
2、违章操作。主要指因驾驶员违章操作而造成的车祸。1988年,辽宁省大洼县一辆满载民工的大客车在铁路道口抢道,与298次直快旅客列车相撞,当场死亡46人,车翻到车厢1节、脱轨3节。1998年4月30日,在山西省交城县公路上,一辆载有89名春游学生的大客车,由于驾驶员违章操作,在陡坡弯道上放开空档滑行,使车辆失控,迎头撞与山崖,死亡31人,重伤32人,轻伤18人。
3、气候原因。因气候原因如大雾、暴雨、冰雪等,致使视线不良、路面打滑而造成的车祸。1985年1月11日,西德的高速公路经过连续10多天的严寒风雪袭击,路况极差,当日下午又浓雾弥漫,致使高速公路发生车辆连锁碰撞爆炸,毁车155辆,死亡11人,受伤41人。
此外,还有因驾驶员酒后驾车、居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车辆故障失控、油罐车燃烧爆炸、车厢内失火及车体内有毒化学物质泄漏等原因造成的车祸。
(二)频发率高
车祸尤其是公路车祸,整个世界范围内,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发生。世界每年平均1万人中就有1人死于车祸,每1000辆汽车中就有一辆撞死人。公路交通事故的死亡率为2.7%至22.1%。随着交通工具的迅速发展,交通负荷日益繁重,车祸问题也将日益突出。
有人估算,进入21世纪,世界每年因车祸死亡人数将达到100万人,伤残数将达3000万人。因此,加强对车祸救护的研究显得非常重要。然而车祸发生次数虽多,但因其个案死亡人数较少,不像空难、海难那样规模巨大,故造成的社会影响没有空难、海难严重。
(三)连锁性强
车祸危害具有很强的连锁性,不仅车辆本身可以车毁人亡,还可能殃及四邻,祸及无辜。车辆发生碰撞或颠覆,其油箱和发动机及车载燃爆物均有可能发生爆炸,而且威力大、势头猛,对其附近的车辆、设施都会产生连锁性灾害。如2001年西班牙的一辆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爆炸,气浪将火焰射向四方,引燃了前后100辆汽车,还烧着了路边的丙烯储存罐,当场烧死150人,烧伤100多人。又如2002年5月,美国芝加哥市的一辆满载乘客的公交车与一辆载有8000加仑汽油的油车相撞,引起满街大火,8幢住宅楼被烧毁。车内乘员也因失事地点的一些因素而遭受连锁灾祸。1987年12月22日,我国重庆市永川汽车运输公司一乐山牌大客车在泸县玄滩区境内坠落山崖,先是甩到60米深的岩崖下,再掉落到水塘中,车上人员先是被撞昏,继而又被水淹,造成30人死亡,,10人重伤,24人轻伤。另外,车祸发生后,有的不法分子往往趁火打劫,哄抢财物。如在河北常州至山东德州的公路上,一辆中巴和一辆大卡车相撞,过路的人不是抢救伤员,而是蜂拥而上,哄抢车上车下的包裹和物品,很多受伤者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
(四)影响面大
车祸的社会影响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车祸导致交通中断,影响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并由此而引发许多社会和经济问题。如1982年7月31日法国博内市高速公路上一辆长途客车失去控制,不仅先后撞击了两辆小轿车和一辆大客车,导致50多人死亡,还使高速公路中断数小时之久。如果发生公路和铁路交叉车祸,交通中断的时间将更长,经济损失也更大。而且,对车祸问题若处理不好,还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二是境外乘客越来越多,容易造成一定的国际影响。1988年3月24日,上海市郊发生了一起汽车火车相撞事故,造成64名日本乘客死亡,惊动了中日两国总理。三是对受难者家属打击大。由于车祸发生突然,而且大多又属人为因素造成,往往给受难者家属造成精神创伤,有的甚至一时难以接受车祸造成的现实而引发失常行为。此外,车祸频发还会引起社会舆论,并导致人们对交通运输失去信赖。
五、对抢险救援行动的影响
(一)交通容易受阻
交通事故发生后,往往会引起人员围观和交通阻塞,造成交通秩序混乱,甚至可能因此引发新的车祸,这些情况都直接影响抢险救援力量的快速行动和投入。
(二)险情隐患突出
交通事故发生后,往往会潜藏多种险情隐患,如车体内的油箱、机械以及车载危险品,都有可能发生爆炸而形成次生灾害,稍有不慎,都有可能危及抢险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
(三)救援作业复杂
交通事故紧急救护,是异常紧张而又复杂的救援行动。车祸发生后,现场秩序混乱,影响和妨碍救援作业的实施;抢救爆炸和失火性车祸,既要灭火救援,又要救人救物;既要紧急抢险,又要缜密排险;既要快速救助人员,又要认真清理货物,还要防止哄抢,这些都会使救援作业变得更加复杂困难。
六、抢险救援的行动原则
公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随着时间的延长,不仅伤亡率越来越高,而且对交通秩序乃至社会的影响亦将愈加严重,甚至可能引发新的连发灾害。因此,对车祸的抢救,必须争取时间,快速反应,力求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伤亡。
(一) 迅速就近调集力量到场
消防指挥中心或调度通讯时接到报警或听到车祸消息后,应立即就近调集抢险救援力量,迅速前往车祸现场。其主要任务是:对车祸现场进行警戒,并疏导围观人员;查明灾情,并确定救援方案;积极有效、科学合理地采取针对灾情的相应方法,抢救生命,进行交通疏导或交通管制。
(二) 所需的器材装备
公路交通事故救援的器材装备,应以多功能抢险救援车为主,尽可能多的携带具有破拆、切割、剪切、扩张、顶撑、拖拉、牵引、吊升等功能的器材。同时尽可能保证同一种器材数量要多,以便在现场抢险救援中采取组合式操作的需要。此外还要准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包括消防车、灭火器、手抬泵以及脸盆、水桶等。
抢救人员或其他动物时需要的器材,包括医疗器具、担架、麻袋片、食品袋,冬天要准备棉被、棉衣等。此外,还要尽可能多的准备一些躯体和肢体固定气囊。
(三) 组织力量准确迅速到达现场
第一出动力量在行进途中,指挥员要保持和119指挥中心的联系,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发展变化情况,要注意行进的公路是否畅通,特别是高速公路事故,要注意取得高速公路交警的配合和帮助,选择合适的入口和行进方向进入。到达现场后要及时向119指挥中心报告向现场行进的最佳线路,给后续增援力量提供方便快捷的行车信息。
(四) 快速展开抢险救援作业
第一出动力量到达事故现场后,指挥员应立即简单侦察,根据事故情况进行大致编组和概略分工,采取组合式操作,迅速组织部队展开抢险救援作业。为了使现场的抢险救援行动规范有序进行,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最好把力量分成若干个小组。具体分几个小组应视情况而定,可以组成的小组有:
救援组,可以是若干个,每个小组至少需要3至5人,通常需要剪、扩、撑、切、锯、吊、拉等组合式操作,所以对人员、器材需求很大。
警戒组,主要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照看被疏散的人员和物资,并控制现场。
隐患排除组,主要任务是对可能发生的爆炸、有毒、倾翻等潜在的灾害隐患进行清除;对已经发生的燃料泄漏、运输车上的物质泄漏进行控制、回收、输转、堵漏,已经着火的迅速扑灭火灾。
救护组,主要负责抢救车内乘员和物资。
遗物收置组。主要任务是收集遗物,搞好登记统计和移交。
部队展开抢救时,应对车祸地域进行简易划分和标示,以免救护行动交叉而产生忙乱。一般可划分为人员看管区、伤员救治区、遇难者尸体停放区和遗物堆放区等。